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2-05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董事梁东甲、独立董事朱小平、王东兴、方燕、林忠、王艳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流动资金,取得良好收益,会议同意以自有资金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临海支行向程小彦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期限1年,贷款利率11%。
《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据此授权办理的信托理财产品、委托贷款业务的贷款期限均不得超过2年。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银行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决定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5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项投资的到期日不得超过2013年12月31日。授权董事长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周转的原则下负责具体投资事项的决策。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银行理财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四项、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会议同意开展保理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1.3亿美元(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洽谈并办理保理业务合作具体事宜。
在确定合作银行及具体合作条款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项、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决定直接向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增资500万美元;并由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向德国永强(MWH GmbH)增资300万欧元。同时,授权董事长办理本次增资所需的各项审批程序、代表公司签署本次增资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六项、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2013年1月10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月4日。
《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2-058
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财务资助的概述
1、根为了更加合理利用该部分流动资金,取得良好的资金收益,公司决定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临海支行向程小彦先生贷款人民币2000万。
2、本次财务资助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经调查,程小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程小彦先生,中国国籍,为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025,以下简称“华星创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华星创业34,632,000股份,占总股本的22.20%。
截止2012年9月30日,华星创业资产总额84868.74万元、负债总额40987.63万元、所有者权益43881.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370.26万元。2012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0951.11万元、利润总额3573.63万元、净利润2811.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60.96万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贷款金额:2000万人民币;
贷款期限:1年;
贷款年利率:11%(含委托贷款费用);
贷款用途:采购货款支付。
四、担保措施
程小彦先生同意以其持有的华星创业1380万股作为质押,其配偶季晓蓉亦承诺对该项借款所形成的债务(包括债务本金、利息或手续费、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为实现债权的一切合理费用)承担共同还款连带责任。
五、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更加合理利用流动资金,取得良好的资金收益,公司决定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临海支行委托贷款给程小彦。
经过对程小彦先生财产情况的调查与评估,同时程小彦及其配偶提供的股权质押及担保措施,认为本次委托贷款风险较小。
此次委托贷款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华星创业实际控制人程小彦先生提供委托贷款是为了更加合理利用该部分流动资金,取得良好的资金收益;借款人提供了真实、有效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所以,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程小彦先生提供委托贷款。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浙江永强本次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是自有闲置资金;接受委托贷款方程小彦先生及其配偶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了担保;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提供委托贷款的情形;公司进行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并承诺在本次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委托贷款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委托贷款金额占公司2011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0.66%,除本次委托贷款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九、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情况。
十、其他
1、公司在以下期间,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委托贷款: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在此项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2-059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
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6亿元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
2、授权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3、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4、投资品种:主要投向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5、投资期限:根据本项授权购买的信托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2年,委托贷款业务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且应取得充分有效的质押或担保。
6、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7、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控制措施
管理层根据财务中心对于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以及对信托产品或委托贷款对象的分析,审慎行使决策权。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信托产品购买事宜、委托贷款程序办理,并及时跟踪,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各项投资的进行全面审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承诺:
公司未处于下列期间:(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二)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三)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在使用上述授权额度购买信托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一定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所以,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相关投资,并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浙江永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对浙江永强本次利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2-060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银行理财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银行理财业务的议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且可以进行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情形。
4、投资期限
短期投资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且各项投资的到期日不得超过2013年12月31日。
5、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前次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目前为止,公司2012年共使用68,700万元进行投资理财(该数字包含资金循环利用部分) ;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为14,400万元。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短期投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
公司制定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于对外投资管理组织机构、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对外投资的监控和管理、对外投资的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公司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浙江永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我们对浙江永强本次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制度对投资行为的规定,认真履行审批和决策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2-061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1、本项投资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的自有资金。
2、本项投资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到外汇管理部门及外经贸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程序。
3、本项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永强(香港)的基本情况:
香港永强是国家商务部(2007)商合境外投资证第001281号文件批准,由公司于2007年10月4日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万港元;注册地址为香港铜锣湾糖街1号铜锣湾商业大厦6字楼602室;主要负责北美、欧洲市场开发和产品销售。
截止2012年9月30日香港永强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172.26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72.15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49 万元。
三、德国永强的基本情况:
名称:MWH GmbH(德国永强)
住所:德国诺伊斯市
注册资本:100,000欧元
主要负责公司在德国市场的产品开发设计、市场维护。
截止2012年9月30日德国永强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151.49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87.99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636.96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15.09 万元。
四、增资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同意公司直接向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增资500万美元;再由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向德国永强(MWH GmbH)增资300万欧元。
五、公司对其子公司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是为满足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其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监督本次增加资金的使用情况,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增资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2-06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1月10日10:00-11:00
3、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1月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3年1月7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
2、登记时间:2013年1月7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阳、胡婷
电话:0576-85956868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股东参会登记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3年1月4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公司持有贵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489),现登记参加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
姓名/名称 | 股东账户号码 | ||
身分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持有股数 | ||
联系电话 | 日期 | 2013年1月 日 |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请在各项议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意见 |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
1 |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
自然人股东签字: | 法人股东盖章: | ||
股东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日期 | 2013年1月 日 | 日期 | 2013年1月 日 |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2-06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帮仁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第二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第三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短期银行理财业务的议案》。
第四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第五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