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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1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冠福 编号:2012-083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72,280,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原解禁日为2012年12月29日,因遇周末顺延)。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48号”文核准,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06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

    200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关于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的议案》:以2007年年末公司总股本113,673,15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股份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13,673,158股增至170,509,737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8年7月7日实施完毕。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9月13日《关于核准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5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0年10月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120,263股,并于2010年1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公司总股本由170,509,737股增至204,630,000股。

    2011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2010年年末公司总股本204,63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份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204,630,000股增至409,260,000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1年5月31日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份总数为409,260,000股,本次解除的限售股数为172,280,618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如下:

    1、《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智、林文昌和林文洪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智、林文昌和林文洪于2008年8月22日做出减持承诺(自愿继续锁定三年的承诺):承诺于2009年12月29日后四人解除限售的86,140,309股(含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的股数)冠福家用股票,自2009年12月29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三年,既锁定至2012年12月28日。在此期间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该部分股份。

    3、法定承诺

    林文昌(董事长)、林文智(董事、总经理)、林福椿(2002年9月28日至2011年10月8日任公司董事长)、林文洪(2010年5月16日至2012年2月17日任公司董事)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72,280,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4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备 注
    1林福椿635790026357900215.54%曾任董事长

    (2011.10.8任期终止)

    2林文昌35726442357264428.73%董事长
    3林文洪34939056349390568.54%曾任董事

    (2012.2.17任期终止)

    4林文智38036118380361189.29%董事、总经理

    说明:上述股东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在2006年12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时共计86,140,309股,经公司2008年7月7日每10股转增股份5股及2011年5月31日每10股转增股份10股后,四位股东的股份数量为172,280,618股。

    四位股东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其中林福椿63,57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林文昌、林文洪的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