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6 证券简称:大橡塑 公告编号:临2012-018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及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搬迁改造方案,四届十次董事会及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整体搬迁改造方案,根据上述方案公司实施整体搬迁改造。公司周水子老厂区土地为公司租用地,所有权人为公司大股东——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国投集团”)。2012年10月,公司周水子老厂区的部分土地挂牌出让(详见公司临2012-015号《周水子厂区所在土地挂牌的提示性公告》)。2012年11月14日,公告中所涉及的挂牌土地已成交,成交价格为107710.8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了第一期搬迁补偿款2亿元人民币。目前,相关各方对于搬迁补偿事项尚未达成一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关注搬迁进展及补偿金到位情况,对涉及搬迁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上述搬迁补偿款,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由全体股东共享。本次搬迁取得的补偿对公司损益无影响。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