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以2013年1月4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互利A份额、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2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 年1月8日互利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3年1月7日的互利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由于互利A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2013年1月8日互利A份额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1月7日互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2年约定收益后与2013年1月8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因此2013年1月8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以2013年1月4日为基准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外)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3年1月4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互利A份额、信用互利基金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互利A份额和互利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折算前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每10份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按7份互利A的约定收益,获得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分配。折算不改变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折算前的互利A持有人,以互利A的约定收益,获得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互利A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互利A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增加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场内份额。折算不改变互利B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互利B的份额净值及份额数量不变。经过上述份额折算,互利A份额和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互利A、互利B的份额净值折算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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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A的份额净值=1.000元
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B的份额净值=定期折算日折算前互利B的份额净值
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
2、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互利A、互利B的份额数量折算调整如下:
(1)信用互利基金份额份额数量折算调整:
本基金先计算“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见前述份额净值调整公式),再计算“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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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数”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新增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数” 的计算结果中,不足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定期折算日折算前的场外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分配。定期折算日折算前的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分配。
(2)互利A的份额数量折算调整:
本基金先计算“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见前述份额净值调整公式),再计算“互利A的约定收益折算为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将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A的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份额数量不变,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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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A的份额数=定期折算日折算前互利A的份额数
“互利A的约定收益折算为新增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 的计算结果中,不足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
(3)互利B的份额数量折算调整:
定期折算不改变互利B的份额数量和份额净值。
定期折算日折算后互利B的份额数=定期折算日折算前互利B的份额数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3年1 月4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互利A、互利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1月7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互利A暂停交易、互利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3年1月8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 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互利A恢复交易、互利B正常交易。
五、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 年1月8日互利A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1月7日的互利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由于互利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2年约定收益后与2013年1月8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月8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互利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持有较少互利A份额数或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可能性。
3、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85690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7日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2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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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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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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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988.07份,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指自然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基金名称 |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20033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12月26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A类 |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C类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20033 | 020034 |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2】1596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2年12月10日 至2012年12月21日止 |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2年12月26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4,037 | |||
份额级别 |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A类 |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C类 | 合计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455,094,452.73 | 1,365,147,258.45 | 1,820,241,711.18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111,733.49 | 133,411.39 | 245,144.88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455,094,452.73 | 1,365,147,258.45 | 1,820,241,711.18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111,733.49 | 133,411.39 | 245,144.88 | |
合计 | 455,206,186.22 | 1,365,280,669.84 | 1,820,486,856.06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10,000,988.07 | 0.00 | 10,000,988.07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2.20% | 0% | 0.55%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无 | 无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0.00 | 0.00 | 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0% | 0% |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2年12月26日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 |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总数 |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 | 10,000,988.07 | 0.55% | 10,000,988.07 | 0.55% | 3年 |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 | - | |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合计 | 10,000,988.07 | 0.55% | 10,000,988.07 | 0.55% | 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