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 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53号文批准。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4. 本基金将自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11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5.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6.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 本基金分为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分别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8. 认购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9.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其基金账户中持有的A类、B类基金份额合计达到或超过1,0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将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10. 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受理,即不得撤销。
11.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2.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3. 销售网点(包括直销网点和代销网点)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4. 本公告仅对“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5.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6. 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7.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及直销中心专线电话(020-85102506、010-63213377、021-50476668)咨询购买事宜。
18.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9.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其价格受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而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敬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投资者心理与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个别金融工具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在特殊市场情况下(加息或是市场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会普遍存在债券品种交投不活跃、成交量不足的情形)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因债券发行主体、票据发行主体、存款银行信用状况恶化而可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赎回或赎回失败,到期的基金份额自动进入下一运作期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实际持有时间长度变化的风险;基金份额升级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失败的风险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10052;B类份额基金代码:110053)
2.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1)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二个月的月度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次二个月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次四个月的月度对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次四个月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2)在每份基金份额的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办理该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的结转。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按照《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事宜。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下转A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