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2-072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湖南财信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创投”)于2012年12月25日、2012年12月26日卖出后买入又卖出公司股票,出现了短线交易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24日,财信创投持有公司股份29,906,880股,持股比例12.12%。经核实,财信创投于2012年12月25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76,000股,均价7.17元/股,随后以7.21元/股的价格买入公司股份25,216股,然后再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80,000股,均价7.19元/股。2012年12月26日,财信创投再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87,840股,均价7.23元/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三次短线交易。
二、对本次违规短线交易情况的处理
按照买入公司股票价格和卖出公司股票最高价计算,财信创投上述短线交易收益为1,765.12元,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收回该笔收益。财信创投已认识到本次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今后将加强管理其账户,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履行股东义务。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2-073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向奇志于2012年12月25日、2012年12月26日卖出后买入又卖出公司股票,出现了短线交易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24日,向奇志持有公司股份4,590,880股,持股比例2.79%。经核实,向奇志于2012年12月25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32,280股,均价7.08元/股,最高价7.19元/股;2012年12月26日,向奇志减持公司股份21,300股,均价7.18元/股,最高价7.20元/股,随后以7.20元/股的价格买入公司股份2,000股,然后再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8,000股,均价7.23元/股,最高价7.28元/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两次短线交易。
二、对本次违规短线交易情况的处理
按照买入公司股票价格和卖出公司股票最高价计算,上述短线交易收益为160元,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收回该笔收益。向奇志已充分认识到本次违规买卖股票事项的严重性,委托公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买卖公司股票,今后加强管理其账户,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切实履行股东义务。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2-074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2-073号《关于公司董事短线交易的公告》,因工作人员疏忽将该公告中向奇志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书写错误,现将上述内容更正如下(更正部分采用黑体加粗字体标示):
原内容:截至2012年12月24日,向奇志持有公司股份4,590,880股,持股比例2.79%。
更正为:截至2012年12月24日,向奇志持有公司股份6,886,320股,持股比例2.79%。
公司为本次错误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