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
所持我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
所持我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2-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贤成矿业 公告编号2012-073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
所持我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25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2012)青执字第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林启全诉西宁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轮候冻结执行人公司股东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80,32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359,300,948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24个月。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