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紧急通知:
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
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
2012-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衡道庆
国家发改委27日下发《关于保障当前天然气稳定供应的紧急通知》,要求把确保居民生活用气放在首位。如出现供气紧张,应按顺序压缩其他行业用气,优先保证群众生活、公共设施、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用气。
通知指出,入冬后,我国出现较大范围雨雪低温天气,部分地区进入用气高峰期,天然气需求量迅速大幅攀升。受天然气管输能力限制和储气调峰能力严重滞后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太原、石家庄、济南等地相继出现供应紧张状况。为此,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天然气利用政策,调整用气结构,制定相应政策措施,优先确保民生需要。
通知要求,各有关方面要更加重视监测预警,及时掌握天然气供应状况,特别要重点关注“西气东输”、“陕京系统”等沿线地区的运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管理,稳定天然气供应。
通知还要求,在迎峰度冬期间进一步加强需求侧管理,采取压减可中断用户、推广错峰避峰、合理控制供暖温度等措施,有效削减高峰用量;按照新修订的《天然气利用政策》明确保供序列,把确保居民生活用气放在首位。如出现供气紧张,应按顺序压缩其他行业用气,优先保证群众生活、公共设施、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用气。
据悉,今年以来,天然气产销运行平稳。1-11月天然气产量97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8%,进口约合381亿立方米,增长36.7%。但随着国内用气区域和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部分地区大范围实施汽车“油改气”、锅炉“煤改气”工程,导致天然气消费需求快速增加,同时季节性消费特征明显,北方供暖型城市峰谷差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