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3 股票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12-064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补充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7日上午9时以现场方式在南京市中山东路486号南京同仁堂健康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5,657,368 |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21.00 |
公司总股本(股) | 693,580,680 |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耀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中健之康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1%股权的议案;
同意票145,657,36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145,657,368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朱红兰律师、唐恬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认为,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