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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2-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2-043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向海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公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海安支行分别向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贷款2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2年,贷款年利率12.5%),向海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贷款1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2年,贷款年利率12.5%)。

    上述委托贷款均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关于向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向海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尚需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方的基本情况

    (一)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1、名称: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2、成立时间:1993年5月

    3、注册资本:12688万元

    4、住所:海安县海安镇长江东路9号

    5、法定代表人:李健

    6、经营范围:投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综合开发,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一般货物仓储,粮食、棉花销售。

    主要承担开发区范围内土地综合开发、九通一平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

    7、股权结构:海安县开发区管委会出资12688万元,占100%股权。

    8、经营情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总资产148,114万元,净资产83,924万元,资产负债率43.34%,2011年度收入22,520万元,净利润2,329万元。截至2012年11月30日,总资产512,043万元,净资产312,113万元,资产负债率39.05%,2012年1-11月份,实现收入54,496万元,净利润4,506万元。

    (二)海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名称:海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7年3月

    3、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4、住所: 海安县海安镇江海西路1号

    5、法定代表人:张元春

    6、经营范围:交通基础设施、交通服务设施投资。

    7、股权结构: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100%股权

    8、经营情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海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182,995万元,净资产76,253万元,资产负债率58.33%,2011年度收入39,284万元,净利润2,984万元。截至2012年11月30日,总资产237,816万元,净资产89,364万元,资产负债率62.42%,2012年1-11月份,实现收入45,075万元,净利润3,024万元。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一)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1、委托贷款金额:2亿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基础设施配套支出、土地开发支出

    3、委托贷款期限:2年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2.5%

    5、利息支付:本项委托贷款按月结息,每月的第20日结息

    6、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日期:委托贷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7、担保措施:为规避上述风险,由海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本笔委托贷款归还本金和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海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委托贷款金额:1亿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用于211省道建设资金缺口

    3、委托贷款期限:2年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12.5%

    5、利息支付:本项委托贷款按月结息,每月的第20日结息

    6、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日期:委托贷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7、担保措施:为规避上述风险,由海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本笔委托贷款归还本金和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委托贷款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人:海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住所:海安县海安镇中坝南路12号建设大厦11楼

    3、法定代表人:张佳生

    4、注册资本:12亿元

    5、经营范围: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及市政公用项目的投资、管理服务;接受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及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管服务。

    海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08年3月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截止2012年11月底,该公司总资产476,487万元,净资产296,957万元,资产负债率37.68%,实现利润3,557万元,未分配利润12,000万元,具备该项担保履约能力。

    五、委托贷款审批及管理

    公司设立调查岗、审查岗和决策岗,岗位分离,各负其责。财务部为调查岗,负责贷款对象的调查和日常管理;审计部为审查岗,负责对贷款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对贷款整个过程的监督和核查;董事长为决策岗,最终决定贷款可行性;董事长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风险控制

    公司在选定借款人时积极与银行合作,选择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还款有保障、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银行优质客户,同时采取第三方担保的措施,最大可能地确保委托贷款资金安全。

    公司将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

    1、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2、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公司将及时采取催收贷款等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七、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意见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关于向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向海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之前未提供过委托贷款,本次两笔委托贷款额分别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32%和4.66%,累计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98%,本次两笔委托贷款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虽然海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上述两笔委托贷款提供了担保,但担保方式为保证而非抵押或质押,本次委托贷款仍存在无法收回全部本金和利息的风险,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两笔委托贷款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向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向海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并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就公司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是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接受委托贷款方及相应担保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贷款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真实,委贷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暂时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委托贷款。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如提供上述两笔委托贷款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发放委托贷款3亿元,占公司2011年末净资产的13.98%。除本次两笔委托贷款,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九、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

    公司不存在已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十、其他

    1、公司在以下期间,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2、公司承诺在此项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十一、备查文件

    1、《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3、《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2-044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6日上午在联发股份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2年12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到现场参加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薛庆龙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向海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94 证券简称:联发股份 公告编号:LF2012-045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1月12日上午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 公司二楼会议室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月4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关于向海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2年12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1月5日——2013年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8869069

    传真号码:0513-88869069

    联 系 人: 王一欣、潘志刚

    通讯地址: 江苏省海安县城东镇恒联路88号

    邮政编码:2266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向海安县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关于向海安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