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我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我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2-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贤成矿业 公告编号2012-074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我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12月14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2012)渝高法民初字第0001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与贵州省仁怀市光富矿业有限公司、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盘县云贵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盘县云尚矿业有限公司、贵州省盘县华阳森林矿业有限公司、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黄贤优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渝高法民初字第00013、00013-1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轮候冻结公司股东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我公司80,32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359,300,948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限24个月。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