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12-021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2月18日向全体董事以电话及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黄化锋、陈嘉生、李霞、王志强、骆广生、肖星、李健、方劲松、何鹏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骆广生、肖星、李健为独立董事(简历及候选人声明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经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提名人及被提名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提名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王素玲、李军、张珉发表了如下意见:同意提名黄化锋、陈嘉生、李霞、王志强、方劲松、何鹏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骆广生、肖星、李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上述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其中,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生产经营计划》(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附件1:
董事侯选人简历
一、黄化锋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黄化锋,男,汉族,安徽淮北市人,1969年6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入党,博士,工程师职称。2002年8月至2008年11月在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2008年11月起,先后任铜陵市华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2008年3月起任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0年12月-2001年9月任本公司一届董事会董事;2001年9月-2006年3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04年3月至2007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06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至今。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陈嘉生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陈嘉生,男,博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 1984年7月至2004年10月在新桥硫铁矿先后任技术员、副科长、工区区长、生产科长、矿长助理、总工程师、副矿长等职。现任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总经理。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李霞、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李霞,女,汉族,江苏省扬州市人,1963年9月出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5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1992年12月至2010年7月在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处资金结算中心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现任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元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王志强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王志强,男,汉族,安徽宣城市旌德县人,1962年8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入党,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职称,1983年7月至2002年9月在铜陵市新桥硫铁矿先后任技术员、工区副区长、工区区长、矿长助理、副矿长等职;2002年9月至2009年6月在铜化集团汽运公司任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2年7月任铜化集团总经理助理。2012年8月至今任铜化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骆广生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骆广生,男,1964年11月出生,博士,教授,总共党员。1993年至今在清华大学化学系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六、肖星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肖星,女,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兼任紫光华宇股份有限公司、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多喜爱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雪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七、李健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李健简历:男,1968 年 1 月出生,经济法专业研究生,高级律师,安徽省人大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安徽农业大学法学客座教授,安徽省青联常委、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安徽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安徽健友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八、方劲松
⑴、方劲松,男,汉族,197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至2006年5月任六国公司磷酸车间副主任。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任六国公司包装二车间主任。2007年5月至2008年12月任六国公司磷铵车间主任。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六国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2月至2012年1月任六国公司营销公司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任六国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六国公司党委书记。2012年3月至今六国公司总经理。
⑵、在本公司任党委书记、总经理;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九、何鹏程
⑴、何鹏程,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安徽枞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1986年7月至2000年4月分别任铜陵磷铵厂(本公司前身)磷铵车间技术员、磷铵车间副主任、生产科副科长、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2000年4月至2004年8月任铜陵市顺华合成氨厂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 、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铜化集团公司生产发展部副部长;2007年3月至2012年3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⑵、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六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骆广生、肖星、李健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骆广生、肖星、李健,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本条适用于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请具体选择符合何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骆广生、肖星、李健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12-022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8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向全体监事送达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2012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名王泽群、胡珂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监事侯选人简历
一、王泽群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王泽群,男,1957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83 年大学毕业,先后在新桥矿任地测科副科长、科长、宣传科科长、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副矿长、书记、矿长、总经理、董事长。现任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现任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⑵、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胡珂
⑴、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胡珂,男,汉族,山东淄博人,1988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助理工程师职称。
2006年9月—2010年7月北京大学化学专业(本科)学习。2010年7月—2011年2月先后在六国公司磷铵二车间、包装二车间见习。2011年2月—2012年3月六国公司中韩合资项目办筹备。2011年8月至今铜陵国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5月—2012年8月兼任六国公司团委副书记。2012年3月至今铜陵国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综合管理部部长(兼)。2012年10月至今六国公司党委委员。
⑵、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⑶、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⑷、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12-023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1月18日上午9:30在公司第七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3年1月18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铜港路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其中上述第2项议题业经公司四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将刊登于2012年12月29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四)参加会议人员:
1.2013年1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
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13年1月18日之前将回执(格式附后)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未登记不影响在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13年1月17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点
安徽省铜陵市铜港路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44023
电话:0562-3801675 传真:0562-3802688
联系人:邢金俄 周英
(六)注意事项
1、公司不接受股东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本次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表 决 事 项 | 使用表决权数 | |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1)、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最大表决权数: 票) | ||
| 黄化锋 | ||
| 马苏安 | ||
| 陈嘉生 | ||
| 李 霞 | ||
| 王志强 | ||
| 方劲松 | ||
|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最大表决权数: 票) | ||
| 骆广生 | ||
| 肖 星 | ||
| 李 健 | ||
|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最大表决权数: 票) | ||
| 王泽群 | ||
| 胡 珂 | ||
备注: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最大表决权数即每位股东代表股份数与该议案组下应选举人数的乘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所填“表决权数”大于投票人所对应的表决权数或空白选票的,视为无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
| 委托人持有股数: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 受托人签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日期:2013年____月____日 |
回 执
截止2013年____月____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股东帐户: | 持有股数: |
| 出席人姓名: | 股东签名(盖章): |
2013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