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3-001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12月31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应参与审议董事12人,实际参与审议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调整公司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于2012年底前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2012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1566号),核准公司发行上述公司债券。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并综合考虑近期债券市场情况,现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或至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公司债券之日(2012年11月28日)起6个月内的任意时点(以时间在前者为准)拟发行规模不少于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授权公司总裁和/或总会计师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关于一般性授权公司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的授权范围内予以确定。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所批准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其它内容不变,仍按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执行,具体请见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批准《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的议案》,同意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在2012年内将应付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的增资款进行债权债务抵销的账务处理,并转回相应的坏账准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另行发布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的公告》。
三、批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航空安全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批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3-002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回部分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至2012年12月30日,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航空”)账面应收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润公司”)的债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深圳航空账面亦挂账应付汇润公司人民币5亿元的增资款(以下简称“增资款”),为深圳航空2008年9月根据其董事会决议(撤销此前形成的增资扩股决议),将汇润公司此前划入深圳航空的增资款转入形成。2009年11月,汇润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增资款是否归属汇润公司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深圳航空暂记其他应付款处理。
2011年1月24日,汇润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汇润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致函深圳航空,要求清偿增资款及相关利息,或者确认行使债务抵销权,深圳航空因仍无法确认增资款是否归属汇润公司而向管理人提出异议。2012年,管理人会同深圳航空多次与相关各方寻证,现确认增资款可归属于汇润公司,深圳航空决定向管理人主张行使债务抵销权。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意深圳航空在2012年内将上述增资款进行债权债务抵销的账务处理,并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转回相应的坏账准备。该等账务处理将使本公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增加人民币5亿元,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人民币2.55亿元。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