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国恒铁路 股票代码:000594 编号:2012-086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9日。
3、召开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路万科都市花园5号楼25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蔡文杰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206,310,43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3.81%。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06,310,4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经世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单润泽 项义海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召集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公告编号:2012-087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2月24日以专人通知或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蔡文杰、蒋晖、宋金球、华炜、赫国胜、钱育新、李书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文杰先生主持,经会议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鉴于公司相关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为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的担保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2011年1月24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国恒”)向九江银行宜春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壹年。(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2011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11-004、2011-005)。
2012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江西国恒向九江银行宜春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元)综合授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壹年。(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2012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12-011)
(2)2011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就全资子公司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返还江西恩正矿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预收账款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2011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11-025)
(3)2012年2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国恒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昌洪都大道支行申请上述银行融资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 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壹年。(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2012年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公告编号:2012-022)
公司在《江西国恒股权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2-080)特别提示中承诺:江西国恒股权转让后,因江西国恒不再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将重新履行对外担保决策程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江西国恒股权转让完毕后,继续履行对江西国恒实际债务的担保,履行期限分别为相关董事会已通过的担保截至期限。根据调查,截至本公告日,江西国恒在九江银行宜春分行的贷款余额为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元),江西国恒尚欠江西恩正矿业有限公司预收账款余额为叁仟贰佰万元整(¥32,000,000.00元),江西国恒在中国工商银行南昌洪都大道支行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整(¥32,000,000.00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为江西国恒现有债务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捌仟肆佰万元整(¥84,000,000.00元),比原公告的担保金额减少了玖仟陆佰万元整(¥96,000,000.00元)。江西国恒接到江西恩正矿业有限公司通知,江西恩正矿业有限公司将其3200万元人民币的债权余额转让于他人;因和签约时比钢材市场情况已发生变化,交易双方未就履行细节达成一致,合同尚未完全履行。江西国恒正与江西恩正矿业有限公司及第三方就债务履行进行协商,待相关债务履行完毕或达成和解,公司对江西国恒预收账款的担保将自动解除。
表决结果:赞同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公告编号:2012-088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部分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核查报告进展情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发布了《浙商证券关于深交所关注函的专项核查报告》的意见。根据意见中的计划,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在与专业的工程造价机构协商,对罗岑铁路的完工工程量进行核实,待核实完毕,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核实结果出具进一步的意见。
截至目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出具核查结果的最终意见。
二、科力对账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2年7月25日针对《证券日报》刊登文章《昔日客户举报国恒铁路2559万应收账款不实》发布了关于杭州科力物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2012-058)。截至目前,公司与杭州科力物资有限公司的对账正在处理过程中,待相关事宜有了正式结果公司将另行公告。
公司承诺:将尽快完成上述事项的核查工作,并在核查完毕前每月第一个交易日披露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