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3-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12-043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号),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友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联化学”)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本公司及友联化学将从2012年到2014年连续三年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享受国家其他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