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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年报19日启幕
    沪深交易所部署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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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年报19日启幕
    沪深交易所部署披露工作
    2013-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刘伟

      ⊙记者 王璐 刘伟 ○编辑 毛明江

      

      沪深证券交易所日前分别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及年报预约披露情况表。根据安排,沪市公司威远生化将率先披露2012年年报,披露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深市主板的ST传媒将于2013年1月21日披露2012年年报;中小板最先披露的为独一味、乐通股份,预约披露时间均为2013年1月25日,创业板为联创节能、博雅生物,其2012年年报将于2013年1月22日亮相。

      《通知》指出,凡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的公司,应当于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且披露时间不晚于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新上市的公司,如未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披露经审计的2012年年度财务会计资料的,也应当于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

      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应于2013年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与公司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在年度报告正式披露前,如果出现业绩信息提前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规定披露业绩快报。

      深交所同样要求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在2013年1月31日前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或盈利预测修正公告。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与公司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创业板上市公司无论是否出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3.1条所述应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均应在2013年1月31日前披露2012年度业绩预告。已经在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或其他公开披露的信息中,对2012年度业绩进行过预告或披露,且相关财务数据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可以不再重复披露。公司预计2012年度经营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或盈利预测差异较大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在2013年1月31日前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或盈利预测修正公告。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2013年3月和4月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在2013年2月28日前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2012年度业绩快报。

      深交所表示,上市公司预计不能在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2012年度报告的,应在2013年4月15日前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对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本次年报的公司,深交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并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