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批复的公告
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批复的公告
2013-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19(A股) 900910(B股) 股票简称:海立股份(A股) 海立B股(B股) 编号:临2013-001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39号)文件,对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影响本次债券发行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