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0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3年1月4日(星期五)上午9:30
2、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 召集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4、 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表决形式
5、 主持人:董事长林敏先生
6、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人,代表101,522,711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0.6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01,522,71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01,522,71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五、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