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的股票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的股票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13-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2009年6月12日下发的[2009]97号《关于发布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旗下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沪深300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及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万科A”(股票代码000002)自2012年12月26日起停牌。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3年1月4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万科A”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