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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3-临001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27日书面通知各位董事,2012年12月31日上午10:30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1张,实际收回表决票11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签订2013年《高压供用电合同》的议案;

    同意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签订2013年《高压供用电合同》。天山铝业承诺2012年12月以后每年用电容量至少为35万千瓦,每年用电量不低于30亿千瓦时,天山铝业另按物价部门规定向公司交纳系统备用费。

    具体请详见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事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火电、水电、供电、供热、发、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热水供应,协运保运,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机电设备(汽车及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具体范围以资质证书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3年1月22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3-002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27日书面通知各位监事,2012年12月31日上午10:30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3张,实际收回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逐项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签订2013年《高压供用电合同》的议案;

    同意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签订2013年《高压供用电合同》。天山铝业承诺2012年12月以后每年用电容量至少为35万千瓦,每年用电量不低于30亿千瓦时,天山铝业另按物价部门规定向公司交纳系统备用费。

    具体请详见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火电、水电、供电、供热、发、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热水供应,协运保运,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机电设备(汽车及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具体范围以资质证书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3年1月22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3-临003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高压供用电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 年 12月30日止。

    ●天山铝业承诺2012年12月以后每年用电容量至少为35万千瓦,每年用电量不低于30亿千瓦时。并制定《年用电量分解表》将30亿电量分解到月,若年用电量达不到30亿千瓦时,也按30亿千瓦时结算。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上午11:30分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签订2013年《高压供用电合同》的议案》,同意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铝业”)签订2013年《高压供用电合同》。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用电地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天山铝工业园区内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用电分类:大工业

    3)生产班次:三班连续生产

    3、用电容量

    根据用电方的需求,2012年12月以后每年用电容量至少为35万千瓦,每年用电量不低于30亿千瓦时。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铝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 曾超林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天山铝业承诺2012年12月以后每年用电容量至少为35万千瓦,每年用电量不低于30亿千瓦时。并制定《年用电量分解表》将30亿电量分解到月,若年用电量达不到30亿千瓦时,也按30亿千瓦时结算。供电计价仍按原电价执行,遇国家、自治区调整用电价格,亦做相应调整。天山铝业向公司交纳的系统备用费按双方约定的备用容量5万千瓦确定,备用费标准按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的石河子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基本电价确定收取,超过18万千瓦按备用费标准的三倍收取。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天山铝业承诺2012年12月以后每年用电容量至少为35万千瓦,每年用电量不低于30亿千瓦时,另外还需按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基本电价向我公司缴纳系统备用费。

    2012年公司共计向天山铝业售电18.64亿千瓦时,本合同实施后,预计2013年本公司向天山铝业售电较2012年至少增长60%以上。同时,本合同的签订也使公司供电业务发展得到了较大的电量需求保障,为实现公司2013年供电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若经济形式出现剧烈变化,经济发展停滞甚至倒退,铝制品需求极度萎缩,会造成本合同所涉企业效益下降,进而影响其用电量,严重时将造成对方不能履约。

    (六)、备查文件目录

    《高压供用电合同》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3-临00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月22日上午10:30

    ●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14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3年1月21日上午 10:30 在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签订2013年《高压供用电合同》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2012年12月3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3年1月14日(星期一)下午3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 2013年1月 18日上午 10:30-13:30、下午 16:00-18:30 到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联 系 人:谢 炜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签订2013年《高压供用电合同》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3-临005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企业效率,拓展公司业务,拟在现有经营项目的基础上新增加“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热水供应、协运保运等四个项目。

    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火电、水电、供电、供热、发、送变电设备安装、电力设计,电力行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热水供应,协运保运,供热管网维修及改造,房屋租赁,机电设备(汽车及国家有专项审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水电热力设备安装(具体范围以资质证书为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