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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证监局积极推动各方持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2013-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刘伟 ○编辑 李剑锋

      

      2012年以来,深圳证监局积极进取,推动各方持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坚决打击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积极推进行政处罚试点工作,不断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并展开基层调研,辖区投资者保护工作成绩斐然。

      

      推动各方持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打开深市上市公司中集集团的网站,在其首页标题栏比较醒目的位置,有一个名为“投资者关系”的栏目,点击展开后,其子项目包括了公司资料、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公告与新闻等多个栏目。在这其中,您会看到投资者保护与推介这一栏目,其包括了《近期投资者关注热点50问》这样的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下发文章。中集集团这些栏目的设置,事实上是在深圳证监局的推动下形成的,其目的在于加强公司和投资者的交流,从而形成一种投资者保护机制。

      事实上,像中集集团这样在公司网站首页设置“投资者关系”等专栏的深市公司,正在逐步增多。截至目前,建有公司网站的178家上市公司中已有170家设立了投资者专栏,140家设立了投资者保护宣传专栏,其他公司的专栏也在建设中。

      在推进公司主动进行相关管理工作的同时,深圳证监局坚持践行投资者保护理念,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以某公司为例,其已连续两年亏损,目前净资产为负,主要资产为子公司开发建设的购物广场项目。2012年9月公司负债总额已接近20亿。公司定于2012年11月15日在离深圳市区较远的地点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由于公司股价下跌严重、购物广场项目长期不能完工开业、同时缺少渠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借款使用情况,大量中小投资者纷纷对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地点过于偏僻、未开通网络投票情况提出质疑,深圳证监局连续接到公司股东电话及邮件投诉。

      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带队赶赴公司现场。一方面与中小股东代表耐心、细致地沟通,详细了解诉求,劝导依法理性沟通。另一方面要求公司以最大的诚意倾听中小股东诉求,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长达八个多小时的现场持续协调工作产生了较好的效果,公司现场整体局面逐步有序,矛盾未再激化,也未演变成群体性事件。

      在不断推动上市公司积极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同时,深圳证监局本着推动市场各方共建长远机制的思路,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推动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开放日”;结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业务开展,强化检查评估,将投资者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2012年5月份以来,深圳辖区翰宇药业、国民技术、华测检测等公司已开展上市公司开放日活动。2012年9月份开始,为了让投资者更深入了解上市公司情况,准确研判公司的价值和风险,深圳证监局联合中集集团、深能源、华侨城、盐田港等公司开展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活动。

      

      坚决打击非法证券活动

      在推进市场各方持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同时,不得不关注的一个方面是,非法证券活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的利益。2012年以来,深圳证监局联合深圳公检法持续保持对辖区非法证券活动的高压态势,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事实上,非法证券并非近几年才有的特殊现象,只是近年来,随着通信等手段的发达,非法证券活动的形式也变得花样繁多。以2012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宗案件为例,罗某某2009年开始销售一款名为“财富通”的炒股软件,并制作股评视频,在门户网站和电视台播出,之后吸引股民拨打公司电话,向其推荐软件。在有记录的时段内,其公司非法经营数额达到1783万元。最终,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款10万元。

      从深圳法院系统提供的判决看,深圳辖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形式从原来的仿冒有牌机构名义,通过网络平台、QQ、电话等方式向不特定客户提供荐股服务,逐渐演变为以销售荐股软件为幌子,从事非法投资咨询,向客户推荐股票,并在客户亏损时,以可以升级软件或购买更高级别的软件为名,再次从事非法证券业务。

      对此,深圳证监局陆续推动深圳公安司法机关加强对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刑事追究,并将工作重点确定为打击以股民学校形式开展的非法咨询、委托理财活动。年初以来,经过深圳证监局和公安机关联合打击,辖区以销售荐股软件为名义开展的非法证券咨询活动已基本得到了遏制。而法院对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犯罪行为的处罚日益严厉。

      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一如既往地承担起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职责,联合深圳公安司法机关及时研判非法证券活动出现的新苗头、新动向,深入打击辖区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多种形式的投资者教育工作,提高投资者识假防骗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不断推进行政处罚试点工作

      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2010年10月26日,上海、广东、深圳3个辖区开始开展行政处罚试点工作。2011年,深圳证监局对某账户违法违规案作出处罚,圆满办结首例行政处罚试点案件。

      从已经结案的部分案件来看,行政处罚试点工作成效初显。2009年10月10日,郑某某收购并重组深圳辖区上市公司SGS项目过程中,朱某某通过职务关系知悉该内幕信息。朱志强系朱某某胞弟,兄弟感情和睦,一直保持密切往来。

      2009年10月12日,即朱某某知悉内幕信息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朱志强利用其证券账户买入SGS股票2.36万股,交易金额21.88万元,该股票是朱志强开立证券账户后交易的第一只股票,账户交易特征明显异常。2009年11月25日,朱志强全部卖出SGS股票,实际获利1.21万元。2012年4月6日,深圳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朱志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4.5万元罚款。

      截至2012年12月中旬,深圳证监局自办自审案件6件,其中4件已作出处罚决定并执行完毕,2件已完成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即将作出处罚决定,初步完成了2012年审理工作任务。

      总体来看,深圳证监局的试点工作初见成效,为证监会进一步充分发挥系统内的执法资源,完善全系统执法体制的改革探索积累了经验,初步达到了试点启动时提出的完善执法体制、提高案件查处效率、提高监管有效性的目标。

      

      积极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

      投资者教育工作是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一环,深圳证监局一方面重视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另一方面重视依靠集中有效的宣传,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

      在从业人员教育方面,除了重视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外,值得一提的是深圳证监局对证券从业人员的教育。2012年3月份,深圳证监局与深交所联合举办“弘扬理性投资,深化适当性管理暨会员营业部‘投资者保护’培训交流活动”,围绕“透明性、理性、适当性”的主题,组织深圳辖区220家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参加培训,将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在市场前沿一线拓展,提高了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对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认识,对帮助其有效开展工作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与此同时,深圳证监局还与辖区证券业协会、上市公司协会等保持密切合作,利用其组织、信息优势,组织风险案例培训等活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同时,深圳证监局组织开展针对证券从业人员的“投资者保护有奖问答”活动。2012年10月份,深圳证监局组织辖区30余家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投资者保护有奖问答”活动,着眼于“关注投资者保护热点、规范从业人员行为”,针对证券从业人员编写有奖问答题目。深圳证监局要求各机构对内通过内部培训系统或者OA途径组织员工答题,并且全程跟进活动进展,确保活动不走过场。活动开展以来,证券、基金公司共有1.9万名员工参与有奖问答,在提醒从业人员提高投资者保护意识等方面达到了预期效果。

      此外,深圳证监局还以多种方式普及知识、宣传理念,深入开展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制作投资者保护专题电视节目,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的宣传优势推动投资者保护宣传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保护普法宣传;组织投资者参与“投资者保护有奖问答”活动,普及投资知识、宣传投资理念。这些相关举措均有力促进了投资者教育工作。

      随着市场的发展,值得一提的是,深圳证监局在前述多项举措推进的同时,还结合市场情况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积极开展走基层和调查研究工作。在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下,尤其是在2012年10月份以来资产管理、自营、直接投资等业务相继放松管制的情况下,深圳证监局积极推动辖区证券公司参与行业创新各项工作,并陆续逐家走访辖区公司,了解公司产品、业务、管理模式创新情况,并对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的客户适当性管理等问题提示公司加以关注,努力做到业务发展与投资者保护同步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