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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46版:信息披露
    关于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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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
    风险提示公告
    关于泰信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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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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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行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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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行短期
    融资券申请获得中国银行间
    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公告
    2013-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3-00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行短期

      融资券申请获得中国银行间

      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2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申请已获得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本公司将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启动发行工作。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总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 临2013-002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12年度

      业绩预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公司2012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亏损35000万元左右。

      3、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37.46万元。

      2、每股收益:0.24元。

      三、业绩预计情况说明

      由于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下行压力,市场需求下降,行业竞争激烈,产品价格下滑、费用上升等因素影响,公司2012年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经初步测算:预计2012年1—12月亏损35000万元左右。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2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7日

      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12]CP404号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2012年12月7日,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12年第73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你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你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三、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你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六、你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七、你公司应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后续管理工作指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引》规定,建立健全后续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积极配合主承销商开展后续管理工作。

      八、你公司在短期融资券发行、兑付过程中和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向交易商协会秘书处报告。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