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3-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3)00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1月4日,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号)。根据通知,公司已经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在优惠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此前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