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之互利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
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3年1月4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互利A份额、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2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 年1月8日互利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1月7日的互利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即1.000元。由于互利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3年1月4日的收盘价为0.960元,扣除2012年约定收益后为0.912元,与2013年1月8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3年1月8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8日
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
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以2013年1月4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信用互利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160217”,基金简称为:“国泰互利”)和互利A份额(基金代码为:“150066”,基金简称为:“互利A”)实施了定期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3年1月4日,场外国泰互利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互利A份额、场内国泰互利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具体结果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额名称 | 折算前份额 | 新增份额折算比例 | 折算后份额 | 折算后份额净值 |
场外国泰互利份额 | 945,287,787.29 | 0.032338787 | 975,857,247.98 | 1.039 |
场内国泰互利份额 | 19,744,730.00 | 0.032338787 | 20,457,124.00 | 1.039 |
互利A份额 | 1,599,076.00 | 0.046198267 | 1,599,076.00 | 1.000 |
注:场外国泰互利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国泰互利份额仍登记在场外;场内国泰互利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国泰互利份额仍登记在场内;互利A份额经折算后产生新增的国泰互利份额登记在场内。
投资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查询经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本基金管理人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3年1月8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和配对转换业务。
互利A份额将于2013年1月8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3年1月8日上午10:30复牌。
三、重要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3 年1月8日互利A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3年1月7日的互利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即1.000元。由于互利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3年1月4日的收盘价为0.960元,扣除2012年约定收益后为0.912元,与2013年1月8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3年1月8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互利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不足1份的零碎份,按各个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1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额分配完毕。持有较少互利A份额数或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信用互利基金份额的可能性。
3、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8569000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