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3-00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月7日下午14时30分在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2人,代表股份214,839,1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77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名,代表股份23,507,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名,代表股份191,331,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1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认真审议,大会以计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耿建明先生借款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14,837,6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