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3-001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7日下午在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3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会议,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永明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裁李富川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八届董事会聘任蓝思远、蒋灿明、方东红、双德会先生任公司副总裁,聘任李红光先生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方东红先生不再兼任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长李永明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八届董事会聘任彭庆伟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杜汛女士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刘新馨女士任审计部总经理,杜汛女士、孔国梁先生任证券事务代表。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副总裁分工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李富川先生提议,第八届董事会决定公司副总裁的分工如下:
副总裁蓝思远:协助总裁分管土地储备管理、项目前期策划管理、开发项目营销和售后服务管理、公司产权管理、自有物业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分管投资发展部、资产经营部。
副总裁蒋灿明:协助总裁分管项目总体开发计划、工程进度管理、规划设计管理、项目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协助总裁分管文秘档案管理、行政事务和安全管理、法律事务管理、行政督查管理工作。分管产品管理部、办公室。
副总裁方东红:协助总裁分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资金管理、预算管理工作、制度流程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计划财务部、管理技术部。
副总裁双德会:协助总裁分管项目开发成本管理工作。分管成本管理部。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为支持长沙项目开发建设,公司决定向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振业”)提供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实际放款之日起一年,湖南振业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支付资金利息,使用条件为湖南振业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并按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予以放款。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3年1月24日上午9:00在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第四项议案将提交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附:简历
蓝思远:男,195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农艺师。1985年起先后任深圳市农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深圳农业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农科中心主任助理、深圳市农科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6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蓝思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696,454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灿明:男,196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3年起先后任深圳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海外业务部项目协调员、香港迅捷建筑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工程总承包部副经理,2004年5月起任本公司策划设计部经理,2006年6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蒋灿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474,924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东红:男,1967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年起先后任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中心副主任、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2004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5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2006年11月至2008年11月兼任集团财务部经理),2009年0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其中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兼任集团董事会秘书、2010年9月至今兼任集团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方东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2,640,695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双德会:男,1977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在职),经济师。1998年7月起先后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计划经营主管、秘书科副科长、科长、深圳市房产交易所负责人,深圳市沙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副经理、行政办公室副主任,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综合办公室主任(兼人事部长),2009年1月起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10年3月起任本公司所属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双德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红光:男,197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1994年起先后任深圳市振业物业发展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本公司董事长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2006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管理技术部总经理。2010年9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彭庆伟:男,1969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在职),高级经济师。1995年7月至1996年8月任深圳市金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1996年8月至2003年9月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室主任、总办副主任;2003年9月起先后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投资发展部经理、天津市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振业城项目部总经理,2010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彭庆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274,723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汛:女,197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7年起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1999年2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6年起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刘新馨:女,1970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1993年起先后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会计师、主管会计、主任科员;2006年6月起任本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师,2008年1月起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2008年7月起任本公司审计监察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09年7月起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经理。
孔国梁:男,1983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2007年7月起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09年7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3-002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资助对象: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振业”)。
(二)财务资助金额:人民币1亿元。
(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后实际放款之日起一年。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利息支付: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支付资金利息。
(六)资金用途:用于长沙项目前期开发建设。
(七)使用条件:由湖南振业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并按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予以放款。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湖南振业基本情况介绍
(一)设立及变更情况
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名佰富利(湖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商外资湘长审字[2004]00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于2004年4月16日成立。由B&F&L GROUP LIMITED独资组建,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2005年底,B&F&L GROUP LIMITED将其持有的佰富利(湖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中的80%的股权转让给我公司。股权变更后领取了注册号为企合湘总字第0017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名称变更为湖南振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长沙市荣湾枫林路西湖渔场三管区,企业类型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外资比例低于25%),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2006年4月16日,湖南振业注册资本由1000万美元增加到15,000万人民币,其中深圳市振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80%,B&F&L GROUP LIMITED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
(二)湖南振业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振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家驹,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三)关联关系:湖南振业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本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湖南振业主要财务指标
湖南振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2年9月30日 | 2011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元) | 609,125,399.28 | 614,042,425.28 |
总负债(元) | 480,433,572.89 | 484,595,449.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 | 128,691,826.39 | 129,446,976.10 |
2012年1-9月 | 2011年 | |
营业总收入(元) | 0 | 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 -755,149.71 | -5,573,463.63 |
三、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此次财务资助的风险主要在于长沙项目能否顺利开发并取得好的经济效益进而影响其偿债能力。长沙项目预计2013年1月份A、B组团及高层陆续开工建设,9、10月份分别达到预售条件开盘,且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销售回笼资金能够保障其偿债能力。公司持有湖南振业80%的股权,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公司有能力对湖南振业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因此,对湖南振业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此次财务资助能够为湖南振业开发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加快湖南振业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尽早为公司创造利润。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湖南振业前期开发建设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且尚不具备直接融资的条件,本次财务资助能够为湖南振业开发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加快湖南振业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尽早为公司创造利润。由于长沙项目即将开工建设,且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销售回笼资金能够保障其偿债能力。公司持有湖南振业80%的股权,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公司有能力对湖南振业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因此,对湖南振业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提供财务资助能够为湖南振业开发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加快湖南振业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尽早为公司创造利润。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是符合相关规定的,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由于长沙项目即将开工建设,且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销售回笼资金能够保障其偿债能力。公司持有湖南振业80%的股权,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公司有能力对湖南振业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因此,对湖南振业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财务资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向湖南振业提供人民币1亿元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3-00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于2013年1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1月24日上午9:00。
(五)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21日
(八)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议案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议题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3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信息披露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3年1月23日上午8:30—下午17:30及会议现场投票前。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 话:0755-25863061
传 真:0755-25863801
联 系 人:孔国梁、王诚
(二)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湖南振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注:上述议案以普通决议的形式表决,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委托人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委托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视为无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3-004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原职工监事李红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职工监事职务。经2013 年1 月7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同意推选谢向荣先生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附:谢向荣简历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谢向荣:男,197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6年7月起先后任本公司总经理秘书、团支部负责人,团委副书记、书记,党办副主任,人事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贵州振业董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2007年6月起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2008年1月起兼任本公司机关工会主席、团委书记, 2009年12月起兼任本公司纪委委员。谢向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13-005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 2012年度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最终公布的年度报告可能存在差异,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 目 | 本报告期 (2012年度) | 上年同期 (2011年度) | 增减幅度(%)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306,884.58 | 258,927.53 | 18.52% |
营业利润(万元) | 84,575.17 | 56,357.49 | 50.07% |
利润总额(万元) | 84,708.97 | 56,425.50 | 50.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62,411.14 | 43,396.79 | 43.8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5 | 0.338 | 43.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91% | 16.51% | 增加3.40个 百分点 |
项 目 | 本报告期末 (2012年12月31日) | 上年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万元) | 920,053.05 | 832,197.41 | 10.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 346,258.04 | 279,864.23 | 23.72% |
股本(万元) | 128,570.96 | 98,900.74 | 3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69 | 2.18 | 23.39% |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2、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指标按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的最新股本计算;
3、上述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4、上年末每股净资产按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的最新股本计算,按原股本计算的上年末每股净资产为2.83元/股。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情况简要说明
2012年,公司加大项目销售力度,创新营销策略,狠抓项目开发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实现大幅增长。
(二)财务状况简要说明
2012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306,884.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52%;实现营业利润84,575.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07%;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411.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82%。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结算项目、结算面积的增加以及期间费用的减少。
上表中公司股本128,570.96万元,较年初增长30%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实施了每10股送3股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2012年度第三季度报告中未对全年业绩进行预测,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