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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房股份房地产开而不“发”
    中房集团拟甩卖“烫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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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房股份房地产开而不“发”
    中房集团拟甩卖“烫手山芋”
    2013-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郭成林 ○编辑 全泽源

      

      昨日因重要事项未公告而停牌的中房股份今日公告称,大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下称:中房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的全部股份10979万股,占总股本18.96%。由于涉及法律纠纷,中房集团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现仍处于冻结状态。中房集团正与有关方积极协商,预计可以在正式签订转让协议前解决股权的冻结问题,从而不对股权的对外转让形成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公告表示,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令第19号,以下简称19号令)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份拟协议转让事项需经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此阶段预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在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意见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披露股份协议转让的详细信息,包括拟转让股份数量、拟转让方基本情况、拟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和拟受让方递交申请的截止日期等内容。期间公司将继续停牌。

      回查资料,中房集团持有公司109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6%。根据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上述股份已2012年1月5日禁售期满,但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价格应不低于7元/股。但截至中房股份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1月4日),公司股价为4.94元。其转让价格将如何确定,值得市场关注。

      这已不是中房集团第一次“脱手”中房股份股权。就在2012年12月7日,公司公告,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据(2006)兰铁中刑初字第38号刑事裁定书,依法划转了中房集团持有的公司345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用以支付其应付兰州铁路局1.37亿元案款。

      划转完成后,兰州铁路局增持公司股份345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7%,加上其之前持有1100万股,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558万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87%。

      再查资料,中房集团隶属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后者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由此,中房股份可谓央企控制下的上市地产平台。

      但中房股份的经营却一直颇为惨淡。公司于1996年3月上市,主业为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公司曾于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于2009年4月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此后,中房股份因2011年扭亏并而于2012年摘帽,但其盈利的原因则是转让子公司股权和收到诉讼款,主营业务毫无起色;公司已多年没有新增地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