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1月9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简称:中小企债,代码:160621。
经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中小企债 2013年1月8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9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09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3年1月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丽珠集团”(股票代码000513)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3年1月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丽珠集团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