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13—001
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关于本事项的说明
公司曾于2011年12月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关于原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整体并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函》,称2011年12 月原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的相关业务人员以集体转所的方式整体并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此将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为本公司提供2011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服务。201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改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有关情况详见2012年1月1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并在2012年4月13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关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正常执行证券、期货等法定审计业务的函》,称因情况变化,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进行重组,并未集体转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仍然正常执行证券、期货等法定审计业务,特别是多年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团队中的主要执业人员仍在该所执业。
鉴于负责本公司审计业务团队中的主要执业人员近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且已介入2012年度内控和其他相关审计业务,为提高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减少审计成本,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拟改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作为审计服务机构,负责公司的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事项独立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多年为我公司提供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生产流程、经营情况和内控环境都较为了解,有利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控建设情况予以客观、准确地评价。
(二)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的决策程序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
(三)改聘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主要审计人员所在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各项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同意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变更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3年 1月 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改聘该团队主要执业人员所在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为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更换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13-00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不提供网络投票
● 公司股票不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根据本公司于2013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3年1月24日(星期四)上午9时整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 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一)截至2013年1月17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大连热电(60719)”所有股东;
(二)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3年1月22日、23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2:00—4:00到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董秘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90号
邮政编码:116011
联系电话:0411-84498968/84498969
传真:0411-84438755
联系人:郭晶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后续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9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 议 题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议题:关于变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