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3-001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保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进行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本次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陈保华先生因个人原因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2年12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2月28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陈保华先生本次将其持有的11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46%,占公司总股本547,447,485股的比例为2.01%。
二、 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陈保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147,392,4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92%,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1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46%,占公司总股本的2.01%。
历次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2012年12月28日,陈保华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00万股质押给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质押已于2012年12月28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12月28日。质押期为自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至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目前尚未解除质押。
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3-002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通讯方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上午九点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保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会议决议:延长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一年(即延长至2014年3月27日)。
表决情况: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会议决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一年(即延长至2014年3月27日)。
表决情况: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二、三均须提交公司二零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13-003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3年1月25日(星期五)下午2:00在临海双鸽和平国际酒店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1月25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月2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双鸽和平国际酒店;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2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3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
| 4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
以上议案经公司2012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3年1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及2013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3年1月18日15: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之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
(1)个人股股东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参会回执;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参会回执;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汛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登记时间:2013年1月21日—1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7:00,异地股东可于2013年1月24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电话:0576-85991096
传真:0576-85016010
邮编:317024
3、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3年1月21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六)备查文件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备查文件存放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特此通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会回执
3、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提案内容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2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3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 |||
| 4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他空格内划“—”。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二零一三年 月 日
附件2:
股东大会回执
兹登记参加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二零一三年 月 日
附件3: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股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 738521 | 华海投票 | 4 | A股 |
2、表决议案内容
| 沪市挂牌股票代码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
| 华海药业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00元 | |||
| 华海药业 | 2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2.00元 | |||
| 华海药业 | 3 | 《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 3.00元 | |||
| 华海药业 | 4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 4.00元 | |||
3、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华海药业”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 738521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同意 |
2、股权登记日持有“华海药业”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 738521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反对 |
3、股权登记日持有“华海药业”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向 |
| 738521 | 买入 | 1.00元 | 3股 | 弃权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一揽子申报,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所有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4、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