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13-002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3年1月8日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月3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应出席会议董事共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马安民、王强、董海水、陈春艳、田祥宇出席现场会议,裴西平、顾宗勤、陈静茹、张立军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与会董事推举的董事董海水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本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现计划在前述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的变更完成后,对本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住所之相关条款需一并作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1、第一条:为维护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修改为:“为维护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2、第四条:公司注册登记的中文名称为: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为:DONGXIN ELECTRCAL CARBON CO.,LTD
修改为:“公司注册登记的中文名称为: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为: YANGMEI CHEMICAL CO.,LTD”
3、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住所为: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光路桌子山22号。
邮政编码:643000。
修改为:“公司的法定住所为:四川省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街春华居委会17组34栋21号。
邮政编码:643000。”
与此同时,本公司拟根据本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注册地址的变更情况对本公司现行有效之相关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名称、证券简称、住所之相关条款作相应修改和调整。
董事会同意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本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董事会同意将该《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提交本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原有的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制定了新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同意将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交本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总经理工作制度》。
该《总经理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本公司的治理水平,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及其分管的工作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该《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原有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制定了新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原有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制定了新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公司原有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制定了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原有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制定了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该《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本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本公司原有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制定了新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该《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
该《子公司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本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对融资业务的控制,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融资管理制度》。
该《融资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本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参、控股子公司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该《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本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该《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该《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适应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
该《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强化本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同时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该《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及披露工作中的审查、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该《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审议与披露工作中的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该《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本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该《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沧州正元化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沧州正元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正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沧州煤化工项目建设的法人主体。
沧州正元设立于2011年6月20日,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亿元。项目建设从2012年3月开始,拟定于2014年9月底建成投产,占地1500亩,总投资约人民币43亿元。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约人民币23亿元,利润约人民币4.2亿元,可安排就业约400人。该项目产能为:合成氨60万吨/年,尿素80万吨/年,一氧化碳14400万立方米/年,氢气14400万立方米/年。
截止2012年10月底,沧州煤化工项目已完成投资人民币9.6亿元(已签合同),占总投资的22%,已付款人民币2.3亿元,占已完成投资的24%,占总投资的5%。
随着项目不断推进,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大,项目的相关融资工作也在努力推进中。目前沧州正元已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贷款意向,其中: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私募债人民币7.5亿元(已进入信用评级阶段)、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总授信人民币10亿元(省行已过会、正报总行审批)、阳煤集团财务公司人民币2亿元融资租赁(已批准,本年先发放人民币1亿元)、华夏银行沧州分行项目贷款人民币5亿元已获总行批准(条件为视沦州正元资本金到位情况和项目工程进度需要安排发放)。在审批贷款中,金融机构均要求沦州正元先行落实项目自有资金,即以资本金到位情况做为放款条件。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保证沧州正元建设项目融资业务上报及已批复项目贷款及时发放到位,董事会同意正元集团出资增加沧州正元的注册资本,即将沧州正元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2.2亿元增加到人民币6亿元,其中:正元集团以货币资金增加出资人民币2.8亿元,以位于沧州化工园区的1000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沧渤国用(2008)第118号】作价(经评估)出资人民币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山西阳煤丰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喜集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截止2012年11月30日,丰喜集团资产总额约人民币100亿元,负债总额约人民币75亿元,资产负债率约为75%。随着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推进,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购买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即2010年11月30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实现的利润将按协议约定分配给各相关重组方;因此,丰喜集团从2010年12月至2012年8月间实现的净利润将进行分配。同时,山西阳煤丰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型装备公司”,为丰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太原项目建设拟总投资人民币10.3亿元,已到位资金人民币3.6亿元,尚有人民币6.7亿元资金缺口需要落实。如果通过银行贷款等负债方式融资,则丰喜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将上升到80%以上。
截止2012年11月30日,丰喜集团从10余家商业银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余额约人民币30亿元。商业银行对丰喜集团的授信条件之一是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如果丰喜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在年末不能降至75%以下,将严重影响丰喜集团2013年度的银行授信,进而威胁丰喜集团的正常经营。
为了改善丰喜集团财务结构,减少负债,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落实重型装备公司太原项目建设资金,保证项目按期投产,经磋商,拟引入深圳市典创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重型装备公司进行现金增资人民币5亿元。
根据山西国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2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重型装备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后所出具的编号为“晋国元评报字(2012)第052号”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型装备公司每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4553元。据此,深圳市典创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重型装备公司现金增资的人民币5亿元中,人民币34,350.00万元计入重型装备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5,650.00万元计入重型装备公司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重型装备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51,000.00万元增至人民币85,350.00万元,其中:丰喜集团持有出资额人民币51,0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59.75%;深圳市典创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出资额人民币34,3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25%。本次增资完成后,重型装备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人数为5名,其中2名董事从深圳市典创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的候选人中选出,3名董事从丰喜集团提名的候选人中选出。
董事会同意引入深圳市典创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重型装备公司进行现金增资人民币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丰喜集团收购山西省运城海铁煤焦铁路专用线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喜集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山西省运城海铁煤焦铁路专用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铁公司”)系一家在山西省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经多年发展,目前海铁公司拥有专用线四股道,其中:一二道有效长各为460米,为高站台装车线,能放62敞车,同时装56车;三四道有效长分别为270米和530米,为卸煤线,三道能卸16车,四道能放35车,能卸25车。现基本可满足年200万吨左右的吞吐量。
自1999年起,丰喜集团一直租用海铁公司铁路专用线运送原材料及产品,每年运量大约200万吨。租赁期间,丰喜集团与海铁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丰喜集团在铁路专用线上出资建设了人民币700余万元固定资产。2012年4月1日,租赁合同到期,由于海铁公司将年租金提高到人民币1200万元以上,远高于原租金价格人民币260万元/年,经多次、多方面努力协商,双方未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对丰喜集团而言,支付高额租金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极为不利,不续租又将导致丰喜集团所需原材料及产品难以正常运送的风险。
为保障丰喜集团所需原材料和产品的运销稳定,促进丰喜集团发展,通过与海铁公司股东多次磋商,董事会同意丰喜集团以不高于人民币8000万元的对价收购海铁公司的全部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置人力资源部和党群工作部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部门设置,加强公司人力资源工作与党群事务工作的管理力度,同意本公司新增设置人力资源部和党群工作部两个职能部门。该两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人员安排,由本公司总经理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告的《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意见:
(一)本公司独立董事顾宗勤、陈静茹、田祥宇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顾宗勤、陈静茹、田祥宇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系本着互助原则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实施有助于确保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渠道畅通、资金平稳接续。在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裴西平先生回避表决。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内部融资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告的《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内部融资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意见:
(一)本公司独立董事顾宗勤、陈静茹、田祥宇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顾宗勤、陈静茹、田祥宇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进行内部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本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告的《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的意见:
(一)本公司独立董事顾宗勤、陈静茹、田祥宇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顾宗勤、陈静茹、田祥宇对该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该等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能够较好的发挥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互惠效应,以推动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定价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裴西平先生回避表决。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融资业务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融资业务量较大,且存量倒贷业务频繁的客观状况,特对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13年度拟进行的融资业务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与汇总,并预计如下:
(一)存量融资到期续办情况
2013年度,预计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存量融资到期续办额度为人民币891,920.00万元(其中:承兑人民币98,750.00万元),具体为:
1、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公司”):贷款人民币36,000.00万元。
2、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喜集团”):到期续办人民币455,640.0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306,000.00万元、项目贷款人民币42,900.00万元、融资租赁人民币16,490.00万元、贸易融资人民币20,000.00万元、承兑人民币70,250.00万元。
3、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集团”):贷款人民币151,080.00万元。
4、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一化”):贷款人民币7,000.00万元。
5、阳煤集团和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化工”):贷款人民币50,000.00万元。
6、阳煤集团深州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州化肥”):到期续办人民币35,700.00万元,其中:贷款人民币19,700.00万元,承兑人民币16,000.00万元;
7、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化工”):到期续办人民币156,500.00万元,其中:贷款人民币144,000.00万元,承兑人民币12,500.00万元。
(二)新增融资情况
2013年度,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新增融资总额为人民币50.5亿元,具体为:
1、阳煤化工公司:新增融资人民币30亿元,其中:发行中期票据人民币15亿元,发行私募债券人民币15亿元。
2、山西阳煤丰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新增项目贷款人民币4亿元。
3、沧州正元化肥有限公司:新增项目贷款及融资租赁人民币15亿元,其中:华夏银行人民币5亿元、交通银行石家庄分行人民币10亿元。
4、齐鲁一化:新增贷款人民币1.5亿万元,其中:临淄农行人民币1.2亿元,临淄中行人民币0.3亿元。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议案所预计的融资额度内发生具体融资业务的,无需再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按照本公司下属各公司扩能技改后的实际生产能力及2012年主要经营指标预计完成情况,并在综合考虑有可能影响2013年化工市场走向的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经过公司内部研究讨论,最终编制了本公司2013年度预算方案,现将主要内容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营指标预算
2013年度营业收入计划人民币2,567,10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534,300万元;利润计划人民币88,000万元。(分企业明细见附表一)
(二)产量预算
实物总产量计划完成751万吨,其中:尿素435万吨,甲醇54万吨,辛醇23万吨,设备制造5万吨。(分企业明细见附表一)
(三)成本费用预算
主营业务成本预算人民币2,296,439万元;管理费用预算人民币73,814万元;销售费用预算人民币23,143万元;财务费用预算人民币67,447万元。(期间费用分企业明细见附表二)
(四)现金流量预算
期初现金结余人民币171,835万元,本期预算收入人民币4,252,912万元,预算流出人民币4,147,720万元,期末结余人民币277,027万元。
1、本期预算现金流入人民币4,252,912万元,其中: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人民币3,005,739万元: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人民币2,914,930万元,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人民币90,809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人民币198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人民币1,246,975万元。
2、本期预算现金流出人民币4,147,720万元,其中:
(1)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人民币2,838,058万元: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人民币2,558,620万元,支付其他人民币279,438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人民币547,383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人民币762,279万元。
(五)项目投资预算
2013年度计划完成投资人民币400,273万元,其中:
1、大型续建项目2个,具体是:
(1)正元沧州300万吨(一期80万吨)尿素项目,概算总投资434,547万元,已完成投资176,177万元,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200,000万元,预计2014年9月末完工,后续资金主要通过增资、引资和项目贷款或融资租赁及等方式解决;
(2)丰喜化机太原基地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100,300万元,已完成投资77354万元,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25,300万元,预计2013年3月末完工,后续资金主要通过项目贷款解决。
2、大型新建项目1个,具体是:
深州化工22万吨/年乙二醇,概算总投资298,268万元,2013年计划完成投资100,000万元,预计2014年年末完工,资金需求主要通过增资、引资和项目贷款或融资租赁及等方式解决。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资本金及项目贷款,明细见附表三)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再次提请审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于2012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及于2012年10月9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将继续适用于本公司今后的经营期间,统辖本公司相应的生产、经营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八日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的附表:
附表一:公司2013年收入、利润、产量预算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单位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产量(吨) |
| 1 | 丰喜集团 | 1,116,000 | 26,700 | 3,336,308 |
| 2 | 平原化工 | 265,000 | 13,000 | 1,387,190 |
| 3 | 正元集团 | 566,000 | 13,000 | 1,510,100 |
| 4 | 齐鲁一化 | 468,000 | 37,000 | 495,400 |
| 5 | 深州化肥 | 71,500 | 5,000 | 404,773 |
| 6 | 恒源化工 | -2,700 | ||
| 7 | 和顺化工 | 80,600 | 2,000 | 380,000 |
| 8 | 公司本部 | -6,000 | ||
| 合计 | 2,567,100 | 88,000 | 7,513,771 | |
附表二:公司2013年期间费用预算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单 位 | 期间费用 合 计 | 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 | 财务费用 |
| 1 | 丰喜集团 | 88,575 | 34,331 | 18,265 | 35,979 |
| 2 | 平原化工 | 21,451 | 8,477 | 474 | 12,500 |
| 3 | 正元集团 | 21,201 | 10,746 | 2,308 | 8,147 |
| 4 | 齐鲁一化 | 8,581 | 7,745 | 319 | 517 |
| 5 | 深州化肥 | 3,298 | 1,733 | 29 | 1,536 |
| 6 | 恒源化工 | 4,300 | 3,605 | 695 | |
| 7 | 和顺化工 | 10,998 | 3,177 | 1,748 | 6,073 |
| 8 | 公司本部 | 6,000 | 4,000 | 2,000 | |
| 合计 | 164,404 | 73,814 | 23,143 | 67,447 | |
《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1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的附表:
附表三: 2013年公司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及融资预算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周期 | 工 程 总概算 | 至2012年末已完成投 资 | 2013年投资计划 | 后续资金需求 | 资金来源 | |||
| 自有资金 | 阳煤化工增资 | 引资 | 项目贷款或融资租赁 | |||||||
| 1 | 正元沧州300万吨(一期80万吨)尿素项目 | 2012.03-2014.09 | 434,547 | 176,177 | 200,000 | 370,000 | 70,000 | (50,000) | 50,000 | 250,000 |
| 2 | 丰喜化机太原基地建设项目 | 2011.08-2013.03 | 100,300 | 77,354 | 25,300 | 50,000 | 10,000 | 40,000 | ||
| 3 | 深州化工22万吨/年乙二醇 | 2013.03-2014.12 | 298,268 | 100,000 | 298,268 | 60,000 | (10,000) | 40,000 | 200,000 | |
| 合 计 | 833,115 | 253,531 | 325,300 | 718,268 | 140,000 | 0 | 90,000 | 490,000 | ||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13-003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其他下属企业历史上存在较为密切的互保关系,因此,为确保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渠道畅通,资金平稳接续,2013年度,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仍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其他下属企业提供一系列的担保,相关情况如下:
一、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一)截止2012年底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截止2012年底,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内部融资担保,下同)总余额为人民币9.672亿元,其中: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喜集团”)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9.172亿元【其中:丰喜集团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下的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股份”)提供了人民币3.8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下的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化股份”)提供了人民币2.032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为丰喜集团的参股子公司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丰公司”)提供了人民币3.34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阳煤集团淄博齐鲁第一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一化”)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下的山东阳煤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化工”)提供了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
(二)2013年度拟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1、丰喜集团2013年度拟为太化股份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属于存量倒贷业务,且在丰喜集团原与太化股份签署的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提供担保。
2、丰喜集团2013年度拟为三维股份人民币9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在丰喜集团原与三维股份签署的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提供担保。
3、丰喜集团2013年度拟为晋丰公司人民币3.2亿元的银行贷款(属于存量倒贷业务)提供担保。
4、齐鲁一化2013年度拟新增加对恒通化工提供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担保(在齐鲁一化原与恒通化工签署的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太化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 在上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600281
注册资本: 人民币51,440.20万元
主要股东: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主营基本化工原料及后续产品,包括烧碱、液氯、PVC、环己酮、己二酸、焦炭、焦油加工、煤气、甲醇、甲胺、两钠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2012年9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430,980.5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2,388.69万元、201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1,3715.70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4,503.63万元。
2、三维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 在深交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000755
注册资本: 人民币46,926.46万元
主要股东: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化工、化纤、建材产品及焦炭的生产与销售及出口贸易
主要财务数据:2012年9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770,250.33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23,629.35万元、201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581,064.28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419.79万元。
3、恒通化工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17,586.1883万元
主要股东: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尿素(碳酰二胺)、液氯、烧碱(氢氧化钠溶液)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2012年9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189,84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5,138万元、2012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220,852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人民币5,382万元。
4、晋丰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77,000万元
主要股东: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出资额人民币31,080万元,占比40%;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出资额人民币46,620万元,占比60%。
主营业务:尿素、甲醇、液氨生产和销售
财务数据: 2012年9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247,200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5,400万元;201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19,40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392万元。
三、本项议案审议程序
《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本项议案涉及对公司2013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预计,本次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通过本项议案后,还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议前,公司已将《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先审阅,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系本着互助原则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实施有助于确保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渠道畅通、资金平稳接续。在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13-004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受资源分布、运输流向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控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其他下属企业在原材料采购、化工产品销售、资金存贷等多方面存在着较多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的产生是基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且较好的发挥了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互惠效应,推动了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稳定经营、快速发展。
经测算,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其他下属企业之间在201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对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2013年度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其他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做全面的梳理、汇总,预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方 | 预计总金额 |
|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煤炭 |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59,440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尿素 | 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12,800 |
| 硝铵、硝钠 | 阳泉威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820 | |
| 甲醇、液氨 | 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 | 140 |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工程 | 山西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100 |
| 在关联方的财务公司存款 | 资金 | 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7,150 |
| 在关联方的财务公司贷款 | 资金 | 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0,000 |
| 总计 | 1,023,450 | ||
二、关联方介绍及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方介绍
上表中所列示的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阳泉威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都是本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500.00万元
主要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煤炭的生产与销售
2、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0.00万元
主要股东: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煤炭进出口贸易;化肥、化工产品进出口贸易;钢材、铁矿石等进出口贸易。
3、阳泉威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982.86万元
主要股东: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民爆物品的生产与销售
4、山西三维华邦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4,870.89万元
主要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5、山西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6,000万元
主要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建设
6、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00万元
主要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及成员单位贷款及融资租赁等业务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都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对方采购煤炭或向对方销售尿素等产品,凡涉及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交易,对方都依据双方基于市场价格制定的协议按时结算,及时付款,不存在拖欠账款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至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存款,由于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整体运营平稳、资产状况良好,各项指标都符合《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的要求,由此保证了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存款状况的高安全性,不会出现支付困难等紧急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其他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依照如下的定价依据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并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一)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二)如无国家定价,则适用市场价格;
(三)如无市场价格,双方交易之条件均不应逊于该方同任何第三方交易的条件。
关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其他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煤炭采购类业务,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公司”)已与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有效期为五年的煤炭买卖合同,该合同明确规定,阳煤化工公司所属企业向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煤炭数量、质量、价格等,由双方在当年的煤炭公开订货会上根据供需情况签署正式合同,煤炭价格执行市场价,确保煤炭供应的公开、公平和公公允。
关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阳泉煤业(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尿素产品等业务,双方每笔业务均签订正式的供销合同,购销价格执行当前市场价格。
关于山西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基建项目提供劳务的业务,山西宏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均按项目建设的规定,参加公开招标、竞标,按公平的原则参加竟争,关联交易遵循招标价格计价。
关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阳泉煤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款业务,所适用的利率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执行。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等关联交易始终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定价公允的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且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与整体利益,维护了所有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五、本项议案审议程序
《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本项议案涉及对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本次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通过本项议案后,还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将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议前,公司已将《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先审阅,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该等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之需要,能够较好的发挥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互惠效应,以推动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定价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在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13-005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
内部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便利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对外融资,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本公司下属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行为较为频繁(本公司章程中将该种行为统称为“内部融资担保”),现将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13年度拟发生的内部融资担保事项预计如下:
一、内部融资担保余额
截止2012年底,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内部融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2.16亿元,其中:
1、阳泉煤业集团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化工公司”):内部融资担保余额人民币19.69亿元,其中:为山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丰喜集团”)提供人民币12.7亿元的融资担保,为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集团”)提供人民币4.49亿元的融资担保,为阳煤集团和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化工”)提供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担保。
2、丰喜集团:内部融资担保余额人民币9000万元,其中:为山西阳煤丰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为山西丰喜化工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8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3、正元集团:内部融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7亿元,其中:为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15亿元的融资担保,为石家庄柏坡正元化肥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4200万元的融资担保。
二、2013年度拟新增的内部融资担保
2013年度,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内部融资担保除维持原有的担保额度外,拟新增加内部融资担保人民币27.5亿元,分别为:
1、阳煤化工公司:拟增加内部融资担保额度人民币27亿元,其中:拟为正元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沧州正元化肥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15亿元的融资担保,拟为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8亿元的融资担保,拟为丰喜集团下属子公司山西阳煤丰喜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4亿元的融资担保。
2、丰喜集团:拟为山西丰荷三聚氰胺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三、本项议案审议程序
《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内部融资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通过本项议案后,还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议前,公司已将《关于预计公司2013年度内部融资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先审阅,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进行内部融资担保有利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本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