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3-00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会议期间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月9日上午9:30在扬州市广源丁山大酒店召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已于2012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与会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124,95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0%;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会议,受董事长金长山先生委托,公司副董事长钱栋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控股厦门丰泰国际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12,75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关联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数。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白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2014年12月29日。
同意票124,953,80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聘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冯辕律师、朱东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了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大会议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规定,本次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3-003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名,现有监事3名,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白颖女士主持,根据各位监事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白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九日
附:简历
白颖:女,1959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潍坊柴油机厂审计部副部长、市场管理部副部长、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财务部副部长;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副部长、成本控制中心主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现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本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