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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添富理财21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3-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A25版)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1953年出生,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资深访问学者。现任哈佛上海中心董事总经理。历任美国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深圳分行行长,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台湾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渣打银行台湾分行总裁,深圳发展银行行长。

    蔡来兴先生,独立董事,国籍:中国,1942年出生,上海同济大学学士。现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国学中心顾问。曾任上海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香港上海实业集团董事长,香港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九、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

    杨燕青女士,独立董事,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第一财经日报》副总编辑,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特邀研究员,《第一财经日报》创刊编委之一,第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经济学人》栏目创始人和主持人,《波士堂》栏目资深评论员。曾任《解放日报》主任记者,《第一财经日报》编委,2002-2003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涂殷康先生,监事长。国籍:中国,1970年1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现任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总经理。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历任东航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任瑞良先生,监事。国籍:中国,1963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财务中心财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等。

    李进安先生,监事。国籍:中国,1968年出生,金融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历任君安证券南京业务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区总协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太平南路营业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BPR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规划师、副总裁等职。

    王静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年出生,中加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支持部总监。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戎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职工监事,国籍:中国,1977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高级经理。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3、高管人员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林利军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文先生,督察长。国籍:中国,1967年出生,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监督处科员,中国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银行管理处处长助理、金融机构监管二处副处长,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总部总经理、资金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等。

    张晖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经济学硕士,历任申银万国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研究主管和基金经理。2005年4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陈灿辉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67年出生,大学本科,历任中国银行软件开发工程师,招银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部负责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深高级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08年7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营运官。

    雷继明先生,副总经理。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2011年12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曾刚先生,国籍:中国,1971年出生,中国科技大学学士,清华大学MBA,12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在红塔证券自营业务总部、汉唐证券债券业务总部、华宝兴业基金研究部负责宏观经济和债券的研究,曾任上海电气财务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助理,2008年5月15日至2010年2月5日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富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2008年5月28日至2011年11月1日任华富收益增强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0年9月8日至2011年11月1日任华富强化回报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11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金融工程部高级经理,2012年5月9日至今任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6月12日至今任汇添富理财6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9月18日至今任汇添富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0月18日至今任汇添富理财28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席:林利军先生(总经理)

    副主席:张晖先生(副总经理)

    成员:韩贤旺先生(研究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由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注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0、按规定受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1、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2、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16、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按规定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资料;

    23、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4、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27、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2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将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划分为投资风险、合规风险、营运风险和道德风险四大类,其中,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针对上述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1、风险管理原则

    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遵循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1)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和内部控制环境,使风险意识贯穿到每位员工、各个岗位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2)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切实保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其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

    (3)确保风险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风险管理制度在投资管理和经营活动过程中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运用合理有效的风险指标和模型,实现风险事前配置和预警、事中实时监控、事后评估和反馈的全程嵌入式投资风险管理模式。

    (5)建立和推进员工职业守则教育和专业培训体系,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充分的职责胜任能力。

    (6)建立风险事件学习机制,认真剖析各类风险事件,汲取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2、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四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汇添富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图

    (1)董事会对公司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与督察长。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公司的整体风险水平、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监督检查受托资产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2)经营管理层负责风险管理政策、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处置重大风险事件,促进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

    (3)金融工程部、稽核监察部是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金融工程部负责投资组合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的管理。稽核监察部负责合规风险、营运风险、道德风险等的管理。

    (4)各职能部门负责从经营管理的各业务环节上贯彻落实风险管理措施,执行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和风险报告等风险管理程序,并持续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3、风险管理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测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风险报告等内容。

    (1)风险识别是指对现实以及潜在的各种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

    (2)风险测量是指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并根据这两个因素的结合来衡量风险大小的程度。

    (3)风险控制是指采取相应的措施,监控和防止各种风险的发生,实现以合理的成本在最大限度内防范风险和减轻损失。

    (4)风险评价是指分析风险识别、风险测量和风险控制的执行情况和运行效果的过程。

    (5)风险报告是指将风险事件及处置、风险评价情况以一定程序进行报告的过程。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1)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完善的岗位责任制、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严格的授权控制、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

    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审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1)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规范投资业务流程,分层次强化投资风险控制。公司根据投资管理业务不同阶段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控制。

    针对投资研究业务,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制度》,对研究工作的业务流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研究与投资的交流渠道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对于投资决策业务,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保证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要求,同时设立了汇添富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以及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对于基金交易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实行集中交易与防火墙制度,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交易流程将严格按照“审核—执行—反馈—复核—存档”的程序进行,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信息披露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完整地了解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了信息披露责任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并将定期对信息披露进行检查和评价,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和完善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基金管理人的信息技术系统由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构成,通过了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认证,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技术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对电子信息数据进行即时保存和备份,重要数据实行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确保了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在人员控制方面,对信息技术人员进行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统一培训和考核;信息技术人员之间定期轮换岗位。

    (4)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严格的会计系统控制措施,确保会计核算正常运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通过事前防范、事中检查、事后监督的方式发现、堵截、杜绝基金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具体措施包括: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基金核算软件;基金会计严格执行复核制度;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制作基金会计核算估值系统电子数据的备份,同时打印保存书面的记账凭证、各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并由专人保存原始记账凭证等。

    (5)内部稽核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基金管理人设立督察长,督察长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召开的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另外,在经营管理层设立稽核监察部门,配备充足合格的稽核监察人员,并制订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监察制度》,明确规定了稽核监察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监督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情况;检查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肖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现有员工120余人。另外,中国银行在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目前,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一对多专户、一对一专户、社保基金、保险资产、QFII资产、QDII资产、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资产、年金资产、理财产品、海外人民币基金、私募基金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2011年末,中国银行各类托管资产规模突破两万亿元,居同业前列。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2年6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长盛同智优势混合(LOF)、大成2020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优选封闭、大成景宏封闭、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300指数、国泰金鹿保本混合、国泰金鹏蓝筹混合、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海富通股票、海富通货币、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夏策略混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华夏行业股票(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嘉实货币、嘉实稳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金鹰行业优势股票、银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易方达货币、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深证100ETF、易方达中小盘股票、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万家180指数、万家稳健增利债券、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招商先锋混合、泰达宏利精选股票、泰达宏利集利债券、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华泰柏瑞货币、华泰柏瑞量化现行股票型、南方高增长股票(LOF)、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宝盈核心优势混合、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诺德中小盘股票型、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诺德优选30股票型、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泰信中证200指数、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招商深圳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招商深证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华宝兴业上证18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华安深证300指数、嘉实信用债券型、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泰信中小盘精选股票型、海富通国策导向股票型、中邮上证380指数增强型、泰达宏利中证500指数分级、长盛同禧信用增利债券型、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平安大华深证300指数增强型、嘉实安心货币市场、上投摩根健康品质生活股票型、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景顺长城优信增利债券型、诺德周期策略股票型、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信诚双盈分级债券型、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股票型、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富兰克林国海研究精选股票型、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华宝兴业中证短融50指数债券型、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大成景恒保本混合型、景顺长城上证18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上投摩根分红添利债券型、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QDII)、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股票型(QDII)、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QDII)、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QDII)、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LOF-QDII)、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QDII)、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QDII)、长信标普100等权重指数(QDII)、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QDII)、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QDII)、信诚全球商品主题(QDII)、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股票型、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QDII)、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建信全球资源股票型等164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和从业人员核准资格管理。中国银行自1998年开办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包括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保密守则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在敏感部位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和隔离墙,安装了录音监听系统,以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了有效核对和监控制度、应急制度和稽查制度,保证托管基金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制定了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基金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最近一年内,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28932823

    传真:(021)28932803

    联系人:丛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5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邮政编码:325088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电 话:0577-88990082

    传 真:0577-88995217

    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0571-85108309

    传真:0571-85151339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6)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邮政编码:210008

    法定代表人:林复

    电话:025-84544021

    传真:025-84544129

    7)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0-25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网址:www.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10)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7、28楼

    法定代表人:周晖

    咨询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联系人:郭磊

    网址:www.cfzq.com

    11)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乔骏

    电话:0571-87925129

    注册地: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1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邮政编码:518034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电 话:0755-83516089

    传 真:0755-83515567

    13)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 姚文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2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767032

    联系人:叶蕾

    联系电话:021-68761616-8522

    网址:www.tebon.com.cn

    1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85081

    联系人:崔国良

    联系电话:075525832852

    网址:www.fcsc.cn

    1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1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1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18)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1

    方正证券网站:www.foundersc.com

    1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20)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96130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21)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 话:0755-83709350

    传 真:0755-83704850

    2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沈刚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联系传真:0510-82830162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客服电话:95570

    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注册资本:95.85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7)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联系电话:0471-4972343

    网址:www.cnht.com.cn

    28)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5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夏元

    电话:021-68778079

    传真:021-6877811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30)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0931-96668、400-689-888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3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万鸣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宇宏

    电话:0451-82336863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3)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

    法定代表人: 赵大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9-5618

    联系人:李微

    联系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网址:www.e5618.com

    34)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zhengshuli001@pingan.com.cn,0755-22626391)

    网址:http://www.pingan.com

    35)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6) 日信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联络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冯杰

    联系电话:010-83991743

    网址:www.rxzq.com.cn

    37)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3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全国热线)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39)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网站: www.csco.com.cn

    客服热线:0755-83199511

    40)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8楼

    邮政编码:580026

    法定代表人: 林小明

    电 话:0755-33331188

    传 真:0755-33329815

    41)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栋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33

    开放式基金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8286651

    邮箱:luocb@wlzq.com.cn

    42)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48层

    邮政编码:518035

    注册资本: 8.8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电 话:0755-82545555

    4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44)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98-98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 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网址:www.xsdzq.cn

    4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 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48)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49)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服电话:400-600-8008

    50)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人代表:沈强

    邮政编码:310052

    联系人:周妍

    联系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5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常青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400-8888-108

    联系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址:www.csc.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108

    52)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5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

    54)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客服电话:967218(郑州市外客户需要加拨区号0371)、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55)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750号

    邮政编码:200030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电 话:021-64339000

    传 真:021-64333051

    56)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联系人:刘宇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57)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邮编:100033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 010-66045608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传真: 010-66045527

    联系人:林爽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58)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邮编:5180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邮编:5180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 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传真: 0755-82080798

    联系人:汤素娅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59)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6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 话:021-58870011

    传 真:021-68596919

    61)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邮 编:310012

    联系人:胡璇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传 真: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0571-56768888

    公司网址:http://10jqka.com.cn

    6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沈雯斌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63)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邮政编码:200235

    注册资本: 人民币伍千万元

    法定代表人: 其实

    电 话:021-54509998

    传 真:021-64385308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998

    联系人:王小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联系人:吕红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徐艳、汤骏

    业务联系人:汤骏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一)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设A 类和B 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运作期年化收益率和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三)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1、若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 类基金份额。

    2、若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 类基金份额。

    3、投资者在提交认/申购等交易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A类、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认/申购等交易申请无效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认/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类别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四)基金份额分类及规则的调整

    1、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在开始调整前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在开始调整前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七、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2012年11月27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87号文件核准募集。

    (一)基金的类型及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短期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1、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第一个运作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三周的对日(即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止。第二个运作期指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次六周的对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以此类推。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例1:(对日为工作日,运作期到期日无需顺延)如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为2013年1月28日(周一),则申购份额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为2013年2月18日(周一)。

    例2:(对日为非工作日,运作期到期日需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月24日(周四),则认购份额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顺延至2013年2月18日。

    2、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

    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在基金份额对应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管理人办理该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的结转。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申请赎回的,基金管理人按照“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的约定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

    3、存续期间:不定期

    (二)募集方式

    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发售公告)公开发售。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三)募集期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发售公告。

    (四)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五)募集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投资者还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网上交易开通流程、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具体销售城市(或网点)名单和联系方式,请参见本基金的发售公告以及当地基金代销机构以各种形式发布的公告。

    (六)募集目标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规模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七)基金份额的认购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1、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

    2、认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上述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2 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资产所有。

    例一:假定某投资者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3 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 + 3)/1.00=10,003 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 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10,003 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4、基金份额的认购程序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确定,请参见本基金的发售公告。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发售公告。

    (3)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应在T+2日到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并可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5)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中心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八)募集资金的管理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规模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3、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的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

    (二)基金的备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基金合同的生效

    1、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四)基金募集失败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

    1、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五)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3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000万元的,或者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在基金管理人履行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本基金份额将自动转换为汇添富货币市场基金份额,本基金合同终止。上述基金转换和基金合同终止事项无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个运作期的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且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三周的时间开始办理。

    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次三周的对日起开始办理赎回。但发起资金提供方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不得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在结算该基金份额对应的待支付收益后,向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赎回款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注册登记机构只办理在赎回提交当日即运作期到期日对应的到期份额。若提交赎回申请的份额超出到期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对超出到期份额的部分将确认为失败;

    6、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7、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系统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在进行调整前,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六)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

    1.申购份额的计算

    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对应的待支付收益

    (1)如果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赎回基金份额,则对应的待支付收益为该运作期内的基金未支付收益;

    (2)如果持有人在运作期到期日前赎回基金份额,则对应的待支付收益为自当期运作期起始日至赎回日的基金未支付收益、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之间的孰低者。

    例1:投资者A于2013年2月19日(周二)申请购买10000份基金份额,则该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为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3月12日(周二),第一个运作期共21天,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

    若投资者A于3月12日提出赎回申请,则投资者A可获得的赎回金额为:

    10000份*1+10000*5%*21天/365天=10028.77元。

    例2:投资者B于2013年2月19日(周二)申请购买10000份基金份额,则该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为2013年2月19日至2013年3月12日(周二),第一个运作期共21天,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

    若投资者B未于3月12日提出赎回申请,则第一期收益结转后的基金份额变为:10000份*(1+5%*21天/365天)=10028.77份。

    该基金份额自3月13日起进入第二个运作期,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为2013年4月2日(周二),第二个运作期共21天,第二个运作期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5%。

    若投资者B于4月2日提出赎回申请,则投资者B可获得的赎回金额为:5.5%*10028.77份*21天/365天+1元*10028.77份=10060.50元。

    若投资者B未于4月2日提出赎回申请,则自4月3日起进入第三个运作期,第三个运作期到期日为4月23日(周二),即申购申请日(2月19日)次九周的对日。投资者B可于4月23日赎回基金份额,若不赎回则于4月24日进入下一个运作期。以此类推。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七)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与赎回费用。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3、投资者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份额类别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
    首次认/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

    (直销柜台为5万元)

    5,000,000元

    (但已持有本基金B类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适用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人民币1,000元)

    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1,000元1,000元
    单笔赎回 最低份额1份1份
    基金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1份5,000,000份
    销售服务费 (年费率)0.3%0.01%

      (下转A2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