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2-093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选择自主行权模式的议案》,同意公司2009年股权激励计划6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且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可自主行权共1054.31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2-089号公告)。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09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具体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卖出所持公司股份6个月内不得行权。上述人员行权后,所行权股份将锁定6个月。
4、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并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进行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人员在股票期权行权后将主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的要求及时进行申报,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2-09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09年股权激励计划
第二期可行权明细表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司2009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明细》,经核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可行权数量明细表中将谷永军、刘红霞、沈加锋、耿建富、李喜林、台文献、赵亚新、尚中卫8位激励对象的第二期可行权数量串行,现更正为:谷永军(36.61万股)、刘红霞(33.80万股)、沈加锋(27.04万股)、耿建富(61.57万股)、李喜林(28.74万股)、台文献(31.66万股)、赵亚新(23.37万股)、尚中卫(39.52万股),其余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2009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明细》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对以上错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