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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3-001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3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小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有关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以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以上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独立董事杨黎明、朱和平、潘永祥回避表决,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将独立董事的年度薪酬由人民币3万元(不含税)调整为人民币6万元(不含税),以实际任职月数按月支付。独立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以及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支付。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调整独立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董事会盖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细则》

    4、《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3-002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1月10日在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就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57号文《关于核准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电缆”或“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0,2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3,516,4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36,733,6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日出具的苏公W[2012]B07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

    投资额

    项目备案文号
    1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24,521.0224,521.02宜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号: 3202821100862)
    2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10,898.5010,898.50宜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号: 3202821100864)
    合计35,419.5235,419.52 

    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的需求,本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及有关管理制度,将多余资金用于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不足时,按照上述项目排列顺序优先实施,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计划及影响

    (一)本次变更“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公司目前生产的矿物绝缘特种电缆供不应求,公司原募集资金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设计产能不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公司已修改原项目设计方案,增加产能,导致公司目前场地无法实施,因此将该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携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裕德”)来实施,项目建成后将使矿物绝缘特种电缆产能迅速扩张,使无锡裕德成为公司主要原料低氧铜杆及特种电缆的生产基地,为企业的发展打下基础。

    (二)本次变更“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计划

    公司募投项目“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原计划投资建设一条矿物绝缘特种电缆生产线,现项目总投资由10,898.50万元调整为19,774.70万元(建设资金14,274.70万元,配套流动资金5,500万元),募投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一条生产线改为两条生产线,将矿物绝缘特种电缆年产能由4,800Km扩大到10,000Km。该项目由公司收购后的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负责具体实施,实施地点由公司所在地变更为无锡裕德所在地-宜兴市官林镇工业园C区。

    募投项目“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所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98.50万元,公司采用对无锡裕德进行增资方式(其中10,000万元对无锡裕德增资,其余金额作为无锡裕德对公司的负债),由无锡裕德来实施矿物绝缘特种电缆的建设。

    公司在完成上述增资后,将在无锡裕德设立新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银行、公司、无锡裕德、保荐机构)监管协议对建设“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三)本次变更“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影响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无锡裕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内容仍为原“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故此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2013年1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3年1月1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就上述议案所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1)将募投项目“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由公司收购后的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负责具体实施,实施地点改为无锡裕德所在地;(2)募投项目“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所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98.50万元,公司采用对无锡裕德进行增资方式(其中10,000万元对无锡裕德增资,其余金额作为无锡裕德对公司的负债),由无锡裕德来实施矿物绝缘特种电缆的建设;(3)公司将在完成上述增资后在无锡裕德设立新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银行、公司、无锡裕德、保荐机构)监管协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1、远程电缆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增资无锡裕德的行为已经其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2、远程电缆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对无锡裕德进行增资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经核查,该项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

    3、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后,公司应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确认的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招商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同意远程电缆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用募集资金10,898.50万元对无锡裕德进行增资(其中10,000万元对无锡裕德增资,其余金额作为无锡裕德对公司的负债)。

    五、审批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在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报宜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后,方能实施。

    六、备查文件

    1、《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3-003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1月10日在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概述:

    1、本项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以及部分募集资金。

    2、本项投资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项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无锡裕德携创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宜兴官林镇工业园C区,法定代表人杨小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于2011年11月8日成立,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缆附件、高温高导铜及合金材料的技术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电工器材、金属材料的销售。

    截止2012年11月30日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的无锡裕德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533.19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856.15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3.35万元。

    五、 增资方式

    公司将(1)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募集资金超出部分作为应付款项)向无锡裕德进行增资。

    公司将在完成上述(2)所述增资后在子公司设立新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银行、公司、无锡裕德、保荐机构)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以上资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 公司对子公司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其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监督本次增加资金的使用情况,控制投资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增资相关事宜。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增资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3-004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1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携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裕德”)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铜材生产项目流动资金需要。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且单笔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银行授信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裕德携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地址:江苏宜兴官林镇工业园C区

    法定代表人:杨小明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8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缆附件、高温高导铜及合金材料的技术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电工器材、金属材料的销售。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无锡裕德的总资产为5,0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000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截至2012年11月30日,无锡裕德的总资产为85,331,881.73元,所有者权益为48,566,515.51元,2012年1-11月净利润为-1,433,484.49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均为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基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补充流动资金不足。公司为其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有利于满足无锡裕德生产资金的需要,确保其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都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基于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无锡裕德的上述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无锡裕德向银行申请的授信,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促进其主营业务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

    2、无锡裕德获得流动资金贷款后,可以实施特种电缆产能迅速扩能,同时向上游延伸公司的产业链。无锡裕德正式投产后将作为公司低氧铜杆及特种电缆的生产基地,为企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公司为无锡裕德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关于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为无锡裕德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六、保荐机构的意见

    招商证券认为:远程电缆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是合理和必要的。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远程电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远程电缆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

    招商证券同意远程电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余额累计为0,逾期担保金额为0。

    如果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的余额将为3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201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26.84%,占公司最近一期总资产(201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17.41%。

    八、备查文件

    1、《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3-005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57号文《关于核准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电缆”或“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0,2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3,516,4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36,733,6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2日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12]B076号《验资报告》。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5,419.5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部分为282,538,403.17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476,032,700.00元,剩余160,700,903.17元(不含存款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93,532,700.00元;

    2、从超募资金中提取282,50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截止2013年12月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58,501.77 万元,闲置资金约5,171.59万元,明细如下:

    1、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约为5,167.75 万元。

    2、超募部分闲置资金为3.84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公司利息支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从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6%计算,12个月内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约300万元。因此,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募集资金均计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意见,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等事项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

    1、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公司还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

    基于以上意见,招商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692 股票简称:远程电缆 编号:2013-006

    江苏新远程电缆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3 年1月28日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 年1月28日(星期一)上午9:30

    5、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21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3年1月2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2、审议《关于以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有关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2012年10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8、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2012年12月22日登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3 年1月23日-1月25日 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0 至4:30。

    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2013 年1月25日16:3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来信请寄: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5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新卫、金恺

    联系电话:0510-80777896

    传 真:0510-80777896(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 编:21425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日

    附件一: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

    法人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

    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表 决 项 目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2关于以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5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制定《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说明:

    1、请将表决意见在每项议案后“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 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填写或使用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企业法人委托须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远程电缆 公告编号:2013-007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年1月10日在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召开。本次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通知全体监事与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超过监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主席殷凤保主持,公司监事和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募投项目“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原计划投资建设一条矿物绝缘特种电缆生产线,现项目总投资由10,898.50万元调整为19,774.70万元(建设资金14274.70万元,配套流动资金5500万元),募投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一条生产线改为两条生产线,将矿物绝缘特种电缆年产能由4,800Km扩大到10,000Km。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裕德携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裕德”)负责具体实施,实施地点由公司所在地变更为无锡裕德所在地-宜兴市官林镇工业园C区。

    公司监事会认为:

    鉴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无锡裕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施内容仍然为矿物绝缘特种电缆项目,故此本次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变更事项。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时间为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