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3-001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9日至10日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位,实际参加董事9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全票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咨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余丽女士、卢旸先生、周伯勤先生及夏杨军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临时公告《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咨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公告编号 临2013-002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委托咨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控股子公司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国信”)及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顺达”)分别与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资源”)签订了《委托咨询服务协议》,聘请北大资源对公司的房产地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并向北大资源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费用。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希望能够借助北大资源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帮助公司更好的发展房地产业务,使公司股东得到利益最大化。此次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且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依托北大方正集团雄厚的实力,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的战略目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希望借助北大资源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拥有的丰富经验、专业水平、人才储备及品牌等优势,努力提高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管理水平,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武汉国信及北京万顺达分别与北大资源签订《咨询服务协议》,聘请北大资源对公司的房产地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并向北大资源支付相应的咨询服务费用。
2、北大资源系北京大学旗下的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及运营、物业经营管理、科技生产等业务的一家综合性企业集团,北京大学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武汉国信及北京万顺达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委托管理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得到了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2013年1月9日至1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9名董事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咨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一)北大资源
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系北大旗下的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及运营、物业经营管理、科技生产等业务的一家综合性企业集团。
1.公司名称: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51号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亢伟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注册资本变化情况:2008年2月由8000万元增资至20000万元
7.历史沿革:
●1992年 北京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1994年 开发建设了北大南街项目——资源东西楼 ;
●1996年 更名为北京北大资源集团 ;
●1999年 开发太平洋科技大厦、博雅园和博雅西园项目;
●2002年 开发建设资源大厦、博雅德园项目 ;
●2003年 开发建设北京安福大厦项目 、启动贸易业务;
●2006年 控股东莞新华南MALL项目、启动物业资源整合、拓展国内贸易业务;
●2008年 新华南MALL项目逐步走入正轨、启动重庆盈丰项目、国内贸易业务稳步发展。
●2010年 提出“资源整合型城市运营商”定位,打造全新的城市运营概念、国内贸易业务继续做大做强。
8.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出租自用房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就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9.资产经营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净利润为260,079,930.26元,净资产为4,174,767,630.11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净利润为221,019,675.77元,净资产为4,395,787,305.88元。
(二)武汉国信
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系我公司下属从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装饰材料及建筑材料销售的企业。
1.公司名称: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东西湖区张柏路1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陈勇
5.注册资本:33512800元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销售。
7.资产经营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净利润为-6,713,502.34元,净资产为167,382,521.30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净利润为22,786,579.58元,净资产为190,169,100.88元。
(三)北京万顺达
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我公司下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1.公司名称: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北小营村东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林渊
5.注册资本:6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
7.资产经营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净利润为-14,574,159.13,净资产为44,236,672.75元;截至2012年9月30日净利润为-10,996,432.12元,净资产为33,240,240.63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甲方:武汉国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充分认识到,聘请北大资源对公司的房产地项目提供咨询服务,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管理绩效;且甲方的股权结构不致因此发生任何变化,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均独立于乙方。
(一)咨询服务内容
在不影响甲方自主经营权的前提下,甲方聘任乙方对公司房地产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成本控制、工程管理、营销策划推广等提供咨询服务。
(二)咨询服务方式
甲方直接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事项的相关资料,乙方以书面“咨询服务报告”的形式直接向甲方提供专业意见。
(三)咨询服务期限
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期限暂定为3年。咨询服务期满,双方就是否延期另行协商。
(四)咨询服务费用
甲方就乙方为其提供的本协议第一条咨询服务内容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5万元/年,3年共计15万元。
甲方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咨询服务期届满时且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服务内容并经甲方确认认可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咨询服务费用。
(五)项目品牌的使用
1、为甲方的房地产项目更好的营销推广,快速回笼资金,增加项目的品牌附加值,乙方同意授权并许可甲方在项目宣传推广中无偿使用“北大资源”的品牌;
2、乙方许可“北大资源”的品牌使用范围:
(1) 乙方许可甲方使用“北大资源”品牌字样作为其项目推广案名;
(2) 乙方许可甲方在推广销售阶段的广告、销售资料和项目现场等使用“北大资源”品牌字样和商标;
(3) 未经乙方书面认可,甲方保证不会将“北大资源”字样授权第三方使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系北大旗下的主要从事以房地产投资开发及运营、物业经营管理等业务为中心的一家综合性企业集团,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及专业的管理能力,同时还拥有非常丰富的资源优势。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本公司对房地产业务的管理、降低本公司对房地产业务的投资成本、控制房地产业务的相关风险,同时可借助北大资源各方面的优势,努力提高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管理水平,为公司股东争取更多的利益。此次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且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咨询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前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相关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本公司对房地产业务的管理、降低本公司对房地产业务的投资成本、控制房地产业务的相关风险,同时可借助北大资源各方面的优势,努力提高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管理水平。
2、本次关联交易,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3、武汉国信及北京万顺达分别与北大资源签订的《委托咨询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3-003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业绩预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就2012年年度业绩预告作出如下提示性公告: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本公司2012年1-12月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2,000万元,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62,643.25元。
2.每股收益:-0.02元。
三、业绩预盈的原因
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的部分房地产项目达到了交房及确认收入的条件,且销售情况良好。
四、其他有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3-00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完成迁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高科”)于2012 年9 月27 日公告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决定变更公司注册地,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后修改公司章程等。经过2012 年10月12日公司2012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决议。
上述决议决定将公司注册地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501号,邮编201206。”变更为“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龙泰路1-118号,邮编101313。”截止目前,公司注册地迁址已通过北京市工商局完成变更登记。
上述变更的公司章程修改也已完成并备案。
同时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自2013年2月1日(周五)起迁至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新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中关村方正大厦8层
邮编:100871
电话:010-82529555 或 021-50326450
传真:010-82524580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