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月11日,公司接第二大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4,488,1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6%,以下简称“天通高新”)通知,该股东于近日解除了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1137.5万股天通股份。上述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止目前,天通高新持有天通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2311万股。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03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月11日,公司接第二大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4,488,1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6%,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及其配偶持有100%的股权,以下简称“天通高新”)通知,该股东于2013年1月10日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售出公司股份8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本次交易后,天通高新持有本公司的比例将由5.86%减少至4.4%,具体详见“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 参与交易的原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数量(万股) | 购回期限 |
| 天通高新 | 中信证券 | 860 | 196天 |
二、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天通高新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4,488,175 | 5.86 | 25,888,175 | 4.4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天通高新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赠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天通高新;
4、购回期满,如天通高新违约的,证券公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证券。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通股份
股票代码:6003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
持股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3年1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通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通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
天通股份: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
3、法定代表人:潘建清,性别:男,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持有天通股份8.11%的股份,为天通股份的第一大股东,现任天通股份董事长兼总裁。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81000046563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济性质:民营
8、主要经营范围:高新技术、贸易业投资开发;电子产品、LED照明应用产品、机械设备制造、批发、零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技术推广服务。
9、经营期限:1999年7月28日至2019年7月27日
10、税务登记证号码:33048171546487X
11、股东:潘建清、杜海利
第三节 持股目的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天通高新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天通股份的计划:
2013年7月19日,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售出的1298万股天通股份到期应购回;若到期后申请延期购回的,上述股份将在2014年1月3日前购回。
2013年7月25日,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售出的860万股天通股份到期应购回;若到期后申请延期购回的,上述股份将在2014年1月9日前购回。
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减持,则视情况而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天通高新于2013年1月10日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售出天通股份860万股。
二、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情况:
| 参与交易的原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数量(万股) | 购回期限 |
| 天通高新 | 中信证券 | 860 | 196天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交易前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天通高新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4,488,175 | 5.86 | 25,888,175 | 4.4 |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2013年1月4日,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方式售出天通股份1298万股。此次变动后,天通高新持有天通股份数为34,488,175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天通高新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赠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天通高新;
4、购回期满,如天通高新违约的,证券公司按照《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置标的证券。
5、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建清先生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天通高新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文本及本报告书提及的有关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海宁市 | |
| 股票简称 | 天通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330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海宁市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34,488,175股 持股比例: 5.86%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25,888,175股 变动比例: 4.4%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潘建清
日期:2013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