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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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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3临-00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12年12月27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4、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2:30

      5、会议召开地点: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社平先生

      7、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3人,代表股份1,633,759,2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0.6373%;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3、见证律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会议选举王社平先生、陈亚杰先生、祁泽民先生、董传彤先生、李笑文先生、班士杰先生、宋淑艾女士、杨化彭先生、史际春先生9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宋淑艾女士、杨化彭先生、史际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投票情况如下:

      1、王社平先生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10,887,45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6001%;反对0股;弃权22,871,772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3999%。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2、陈亚杰先生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10,887,45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6001%;弃权22,871,77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3999%。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3、祁泽民先生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10,887,45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6001%;弃权22,871,77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3999%。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4、董传彤先生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10,887,45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6001%;弃权22,871,77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3999%。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5、李笑文先生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10,887,45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6001%;弃权22,871,77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3999%。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6、班士杰先生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10,887,45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6001%;弃权22,871,77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3999%。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7、宋淑艾女士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10,887,45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6001%;弃权22,871,77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3999%。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8、杨化彭先生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10,887,45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6001%;弃权22,871,77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3999%。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9、史际春先生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10,887,45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6001%;弃权22,871,774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3999%。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7人组成。会议选举张成文先生、李明朝先生、王玉江先生、张振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具体投票情况如下:

      1、张成文先生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11,223,79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6206%;反对0股;弃权22,535,43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3794%。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2、李明朝先生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11,223,79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6206%;反对0股;弃权22,535,43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3794%。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3、王玉江先生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11,223,79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6206%;反对0股;弃权22,535,43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3794%。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4、张振峰先生

      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11,223,791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6206%;反对0股;弃权22,535,438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3794%。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推选曹尧先生、郭志武先生、韩福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3,172,117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9.9641%;反对0股;弃权587,11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0359%。

      该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关于收购厦门航空15%股权的议案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2,944,195 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98.6926%;反对365,00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6804%;弃权336,336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0.6270%。该议案获得了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姜翼凤 谢元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3临-00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11日下午4: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6名,独立董事杨化彭、史际春因公出差不能现场出席,委托独立董事宋淑艾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祁泽民因公出差不能现场出席,委托董事李笑文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出席会议全体董事一致推举的董事王社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选举王社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选举陈亚杰先生、祁泽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成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果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后决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为:王社平、李笑文、杨化彭,主任为王社平。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杨化彭、史际春、陈亚杰,主任为杨化彭。

      3、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宋淑艾、史际春、王社平,主任为宋淑艾。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史际春、宋淑艾、董传彤,主任为史际春。

      同意 9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祁泽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党育先生、毕锦明先生、杨印朝先生、郝宝生先生、李彩惠先生、赫孟合先生、张凯先生、聂强先生、张景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立军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许登旺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杜丙申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陈立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洪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公司总经理简历

      祁泽民,男,195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邢台矿务局东庞矿副总工程师,邢台矿务局运销处副处长,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分公司经理,张家口金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济师,河北金牛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

      附件二: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简历

      张党育,男,1967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峰峰矿务局薛村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兼大淑村矿筹备处副处长,薛村矿矿长,大淑村矿矿长,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

      毕锦明,男,195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邢台矿务局邢台矿矸石电厂副厂长、厂长,邢台矿务局邢台矿副总工程师,邢台矿务局塔茨米公司副经理,邢台矿务局邢台矿副矿长,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厂厂长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

      杨印朝,男,196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邢台矿务局章村煤矿技术科科长、副总工程师,邢台矿业集团章村矿总工程师兼副矿长,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章村矿矿长、水泥厂厂长,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现任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邢台东庞通达煤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冀中能源集团惠宁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东庞矿矿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

      郝宝生,男,1964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矿务局东庞矿综采队工程师、队长,邢台矿业集团邢台矿副总工程师,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台矿副总工程师,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葛泉矿副矿长,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台矿副矿长、矿长,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台矿邢北筹备处主任,公司副总工程师,邢北煤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

      李彩惠,男,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邢台矿务局地测处工程师,邢矿集团科技部主任工程师、企管办副主任,公司对外关系部副经理,公司对外关系部部长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

      赫孟合,男,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庞煤矿副总工程师、副矿长,金牛玻纤筹备处主任,玻纤分公司经理兼党总支书记,邢台金牛玻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现任邢台金牛玻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

      张凯,男,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峰峰矿务局孙庄矿副矿长,峰峰矿务局孙庄采矿公司董事长、经理,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陶二煤矿党委书记,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云驾岭煤矿党委书记,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党委常委,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冀中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

      聂强,男,196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寿阳县段王煤矿技术副矿长、矿长、党总支书记,段王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

      张景坤,男,196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邯郸矿务局陶二矿区长、副总工程师,邯郸矿务局机电处副处长,邯郸矿业集团机电设备租赁公司经理等职。现任公司段王煤化工作处处长,天泰煤业工作处处长,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寿阳县天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

      陈立军,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邢台矿务局东庞矿财务科副科长、科长,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兼证券部经理、沽源金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现任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寿阳县天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董事,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河北航空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

      许登旺,男,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邢台矿务局邢台矿计划科副科长、运销科科长,邢矿集团邢台矿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公司运销部部长、副总经济师,沽源金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等职。现任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寿阳县天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金牛天铁煤焦化有限公司董事,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冀中能源集团金牛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集通正蓝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总经济师。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

      杜丙申,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邢台矿务局东庞矿通风区区长,邢矿集团邢台矿副总工程师,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邢台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东庞矿总工程师,邢东矿矿长,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现任公司总工程师。与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高管的情形。

      附件三: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洪波,男,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曾任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主任会计师、副处长,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葛泉矿总会计师等职,现任公司证券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决议公告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0937 股票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3临-00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1月11日下午4:3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6名,监事韩福明因公出差不能现场出席,委托监事张振峰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由出席会议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的监事张成文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张成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