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月华开始减持国中水务
⊙记者 朱方舟 ○编辑 阮奇
通过收购国中控股29%股份从而间接入主国中水务后,实际控制人李月华终于采取行动,开始进行对国中水务的减持,以解除无法对国中水务实施全面要约收购之困。
国中水务今日公告,公司昨日接到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下称“国中天津” )通知,国中天津在1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8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
本次减持前,国中天津持有公司股份2.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后,国中天津持有公司2.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4%,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据悉,2011年10月9日,李月华控制下的Rich Monitor Limited公司(下称“RM”)收购了香港上市公司国中控股29%的股权,成为国中控股第一大股东。由于国中天津是国中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且持有国中水务的股权比例超过30%,李月华的收购构成了对国中水务的间接收购,触发了RM全面要约收购国中水务股份的义务。
但是李月华和RM不符合相关法律中对战略投资人和外国投资人的若干要求。体现在:RM公司未取得QFII资格,不能直接投资境内A股市场的上市证券;李月华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RM于2011年9月1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设立,主要业务为投资,目前唯一的投资就是对国中控股的股权投资,李月华为其唯一股东及董事。因此,李月华和RM无法履行对国中水务的要约收购义务。
此外,李月华也无法通过其在国中控股的持股推动国中控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国中天津对国中水务发出全面要约收购,国中天津亦没有足够的收购资金来源。
一种规避难以执行的全面要约收购的方案是,李月华经由国中控股实际控制的国中天津,将其对国中水务53.77%的控股权逐步减持至30%之下,从而避免要约收购。而李月华亦曾明确表示,将积极推动国中天津减持,使其持有国中水务的比例降至30%以下。因此,本次减持极有可能是李月华通过国中天津兑现此前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