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3—001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月15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76,46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1%。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桦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公司无为药厂整体搬迁的议案》。
同意票76,46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和弃权票。
2、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票76,46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和弃权票。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刊登于2012年12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道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常合兵、万钧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道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