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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森林资产购买事项进展的公告
    2013-01-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3-00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森林资产购买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况

      2013年1月14日,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荣达公司”)签署了《森林资源资产转让框架协议》。本协议为意向协议,是双方协商签订正式转让协议的基础。

      本公司于2013年1月4日发布了《关于森林资产购买之筹划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森林资源资产出让方: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森林资源资产受让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拟转让的森林资源资产概况

      甲方所持有的林权证面积约为17万亩的林木资产(其中约有2.7万亩采伐迹地不纳入本次转让的作价范围,但同本次转让一并办理林权变更,处置权归乙方负责,该面积尚需双方进一步核实并于正式转让合同中确认)。

      3.转让价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质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评估值和初定转让总价的3.38亿元二者孰低作价。

      4.支付方式

      双方暂定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具体的支付期限与金额将在正式转让合同中约定。同时,甲方应在正式协议前取得银行同意提前还款解除森林资产抵押的书面承诺。标的森林资产转让后,甲方相应的采伐限额一并转入乙方。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5.相关费用分担

      本次交易的森林资产评估费由乙方承担,林权变更登记费由甲方承担。

      6.集体林地使用费缴交

      如转让成功,本次交易的森林资源资产的集体林地使用费,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由甲方负责缴交,2013年1月1日之后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7.实地拨交与林权变更登记

      甲方应在将乐县成立留守处以及适格、胜任的工作人员,专职协同乙方处理森林资源资产转让各项事项。森林资源资产实地拨交由甲、乙双方协调配合开展。

      三、特别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与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为框架协议,而非正式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标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双方附随的权利义务等诸多方面尚存在不确定性,交易双方尚处于谈判阶段,诸多交易要素尚未取得共识或一致意向,谈判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本交易事项为筹划收购森林资产,除一次性交易数量可能较大外,交易性质属于本公司的经常性的经营活动,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购买或寻求购买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时,本交易事项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或形成同业竞争。

      3、假使交易双方谈判达成一致,本交易事项尚需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同意;此外,相关评估结果需履行备案程序等。本交易事项在审批程序上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交易事项可能涉及金额较大,本公司拟用现金支付,但尚未具体确定资金来源。对本次交易,本公司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或资金成本负担。

      5、林木种植业属农业种植业,长期来行业的投资收益率普遍较低。收购森林经营主要为公司主营业务,不考虑资金成本的投资收益率一般约为6%-8%,并非高利润业务,如使用银行贷款收购则还需扣减贷款利息。即使本次收购成功,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6、本次交易事项存在较大的中止风险,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谈判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价格分歧难以弥合,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审批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资产权属状况踏查结果差异较大,资金难以筹集,一方泄密导致局面混乱等。

      本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策划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以商定转让价与评估价孰低原则确定的最终转让总价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