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5 证券简称:三维通信 公告编号:2013-002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月16日,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股权”)的通知,三维股权于2013年1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93万股,详细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 | - | - | - |
| 大宗交易 | 2013年1月15日 | 8.02 | 393 | 1.1483% | |
| 其它方式 | - | - | - | - | |
| 合 计 | 2013年1月15日 | 8.02 | 393 | 1.1483%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浙江三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3817.8 | 11.1553% | 3424.8 | 10.007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17.8 | 11.1553% | 3424.8 | 10.007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三维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越伦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合计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含本次减持金额)。
5、截止公告披露日,李越伦持有公司73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3%,李越伦持有三维股权71.93%股权,三维股权持有本公司股份3424.8万股,占公司股本的10.00%,因此李越伦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6、从2010 年 3月15日第一次减持行为开始,李越伦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0 年3月15日、2010 年 3月16日、2010 年3月19日和2013年1月15日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5万股、100万股、250万股、450万股和393万股,又于2011年 9月 26 日止27日增持公司股份61.31万股,累计变动比例为-5.59%。
三、备查文件
1、三维股权减持情况说明
2、三维股权和李越伦先生承诺书
3、《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