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俊岭 ○编辑 张亦文
中信信托1月16日向委托人发布的“中信制造·三峡全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七次临时信息披露”显示,三峡全通应于1月14日清偿贷款本息11855万元,但截至1月15日该信托计划开立的信托专户仍未收到当期应收本息。
信息披露显示,中信信托发起设立的“中信制造·三峡全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1年12月28日依法成立,分4次募集完成,信托本金共计133350万元,信托期限为18个月,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上述信托计划自成立日起应在每年6月20日、12月20日及信托受益权终止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信托受益人进行收益分配,此前中信信托已于去年6月28日和12月31日两次向受益人进行了收益分配。
但让中信信托方面担心的是,截至今年1月15日,三峡全通本应14日清偿贷款本息11855万元,中信信托专门为上述信托计划开立的信托专户仍未收到三峡全通的当期应收本息。
事实上,三峡全通并非首次违约。去年12月21日,中信信托在向委托人发布的第四次临时信息披露中证实,三峡全通未按时支付当期贷款利息,但仅隔4日,中信信托就证实于12月21日收到三峡全通的本息。至此,三峡全通首次违约危机以“虚惊一场”而告终。但这一次是否又是一场虚惊?
对此,中信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中信信托正与宜昌市政府、三峡全通公司、抵押人、保证人就贷款本息偿还事宜进行磋商,并表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勤勉尽责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根据贷款合同约定,信托受益权分层分类,其中优先级信托本金99993万元,期限为各类成立日起12个月,可延长3个月。”信托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中信信托仍留有足够的时间来缓冲危机,而一旦届时对方仍未能支付本息,中信信托仍保留对抵押资产进行变现的司法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