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电力将受益阶梯电价执行
2013-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黄世瑾 ○编辑 阮奇
⊙记者 黄世瑾 ○编辑 阮奇
文山电力今日发布公告,称受到云南省物价局的批复,公司电网内居民生活用电全年的所有电量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阶梯电价。具体标准为第一档为每户用电量170千瓦时以内(含170千瓦时)执行现行每千瓦时0.432元的电价标准执行;第二档为每户用电量171至260千瓦时的部分,按每千瓦时0.50元执行;第三档为超过260千瓦时的部分,按每千瓦时0.80元执行。
公司表示,阶梯电价政策实施后,公司电网内第一档电量覆盖约90%的居民用户,电价不做调整,用电量较多的约10%的居民用户电价适当上调,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