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1期)
投资组合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第1期)
投资组合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华安双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3年第1期已于2012年12月26日开始正式运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基金2013年第1期的运作期为2012年12月26日至2013年2月25日。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3年1月11日完成对本期产品的投资组合构建,截至2013年1月11日基金资产中各大类资产比例如下:
资产类别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银行定期存款 | 99.12% |
其他各项资产 | 0.88% |
合计 | 100.00% |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公告中的投资组合构建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8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增加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相投顾”)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3年1月21日起,天相投顾开始代理销售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40038(A类)、040039(B类))。投资者可到天相投顾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详情请咨询:
(1)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2)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开通“赎回转申购”业务的公告
为提高投资人的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投资人服务,自2013年1月18日起,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电子直销平台将开通“赎回转申购”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
一. 业务简介
“赎回转申购”,系指投资人使用赎回资金直接申购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基金电子交易业务。
二. 适用基金
本公司已管理的货币基金、QDII、LOF、短期理财型基金。
本公司未来所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以基金相关公告为准)。
三. 适用投资人
本业务仅适用于已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直销平台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
四. 业务办理
投资人须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按相关操作指引自助办理。
五. 业务规则
“赎回转申购”业务分为“快速赎回转申购”和“普通赎回转申购”两类。
1、“快速赎回转申购”业务
即投资人赎回货币基金,并使用该赎回资金申购QDII、LOF、短期理财型基金的基金电子交易业务。在“快速赎回转申购”业务中,投资人在提交有效申请当日(即T日)赎回货币基金,后续的申购申请也将在T日提交;货币基金的未分配收益将不参与赎回转申购申请。
2、“普通赎回转申购”业务
即投资人赎回QDII、LOF、短期理财型基金时,并使用该赎回资金申购货币基金的基金电子交易业务。在“普通赎回转申购”业务中,投资人在提交有效申请当日(即T日)赎回QDII、LOF、短期理财型基金,后续的申购申请将在相关赎回资金的到账日提交。
“赎回转申购”业务中的赎回和申购交易属捆绑交易,其中赎回交易属主交易,申购交易属从交易。具体关系如下:
1、若投资人在交易日15:00之前撤销当日的赎回申请,则申购申请也将被撤销;
2、申购申请不可单独撤销;
3、若赎回交易失败,则申购交易也将失败;
4、若赎回交易成功,申购交易失败,则赎回资金将按照正常赎回划入投资人账户;
5、若遇赎回交易无法全额成交的情况,则在“快速赎回转申购”业务中,申购交易作失败处理,确认成交部分的赎回资金将划入投资人资金账户;在“普通赎回转申购”业务中,将根据实际成交的赎回金额生成相应的申购委托。
6、申购委托的申请金额应满足相关申购基金的交易限额要求,否则申购交易将作失败处理,相关资金将退还至投资人账户。
六. 交易费用
1、赎回转申购业务中的赎回交易按照正常的赎回交易收取赎回费;
2、赎回转申购业务中的申购交易按照基金原申购费率的4折进行优惠,但折扣后的费率不得低于0.6%,若基金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享受折扣。
七.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客服热线:40088-50099(免长途通话费用)
八.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申请使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电子直销业务相关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和相关产品风险,投资人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九. 本公告有关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40026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1年12月8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安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2年12月31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052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91,142,757.57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71,748,331.97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21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2年度的第四次分红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1月23日 |
除息日 | 2013年1月2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1月24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13年1月2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3年1月23日)被冻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3年1月22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8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40036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9月7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安安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2年12月31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2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A类 |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B类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40036 | 040037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 1.018 | 1.020 |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 3,444,466.61 | 4,493,842.19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081 | 0.081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1月23日 |
除息日 | 2013年1月2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1月24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13年1月2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3年1月23日)被冻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3年1月22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8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华安强化收益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40012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9年4月13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华安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2年12月31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2年度的第三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华安强化收益债券A | 华安强化收益债券B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040012 | 040013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 1.066 | 1.049 |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 4,994,532.34 | 4,468,003.23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6 | 0.16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1月23日 |
除息日 | 2013年1月2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1月24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3)红利再投资按红利划出日(2013年1月2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基金份额的,四舍五入; 4)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13年1月23日)被冻结或托管转出尚未转入的基金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红利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查询和修改分红方式,也可以通过华安基金管理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查询和变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13年1月22日之前(含该日)办理变更手续。
4)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