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3-004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事项概况
2013年1月15日,公司与漳州市人民政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投资集团”)签订了《关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三方在漳州市11个县(市、区)共同推进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协议》仅为意向性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将在具体投资事项实施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漳州市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条款
(1)三方同意共同推进乙方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主发起人身份,联合冠城大通等其它发起人在漳州11个县(市、区)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并在漳州市设立小额贷款管理总部。项目第一期投资不低于11亿元。
(2)为融入漳州市总部经济发展,甲方同意乙丙方在漳州市金融行业较为聚集区板块建设小额贷款管理总部大楼,以解决乙丙方办公之需。
(3)按照《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华兴集团、冠城大通负责联络共同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其他战略合作股东,漳州市经贸委及各县(市、区)经贸局予以协助。
(4)甲乙双方同意在设立外商独资小额贷款公司方面开展积极探索与合作,共同向福建省申请由乙方控股的闽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在漳州市芗城区发起设立外商独资小额贷款公司。
三、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协议》涉及的具体投资事项如经公司相应程序审批通过并履行,公司将参股位于漳州市辖区内的11家小额贷款公司。此前,公司已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参股发起设立福建武夷山市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并持有其6.67%股权,且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参股发起设立福建莆田荔城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并持有其10%股权。
上述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共计投资13家小额贷款公司。同时,公司将与省投资集团进一步拓展在福建省及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投资。公司拟通过上述投资,扩大经营范围,增加公司盈利增长点。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