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司封面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A53:信息披露
  • A54:信息披露
  • A55:信息披露
  • A56:信息披露
  • A57:信息披露
  • A58:信息披露
  • A59:信息披露
  • A60:信息披露
  • 两公司市价齐推股权激励
    行权业绩门槛“两极分化”
  • 佛塑科技拟购合捷国际
    临门还差“两脚”
  • 中小企业私募债:一个市场化的发展方向
  • *ST锌业卖地还债
  • 中国北车“碎步”扩张
  • 贤成矿业
    遭定增股东大额减持
  • ST景谷提起反诉 “反戈一击”合作方
  • 华中数控
    获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
  •  
    2013年1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A4版:公司·纵深 上一版  下一版
     
     
     
       | A4版:公司·纵深
    两公司市价齐推股权激励
    行权业绩门槛“两极分化”
    佛塑科技拟购合捷国际
    临门还差“两脚”
    中小企业私募债:一个市场化的发展方向
    *ST锌业卖地还债
    中国北车“碎步”扩张
    贤成矿业
    遭定增股东大额减持
    ST景谷提起反诉 “反戈一击”合作方
    华中数控
    获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ST景谷提起反诉 “反戈一击”合作方
    2013-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邱江

      

      面对原生产线合作方将公司推上被告席的被动局面,ST景谷反戈一击。公司今日披露,公司反诉昆明市超冠人造板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由法院受理。如果公司的反诉请求能获全部支持,那么不仅不用支付赔偿款,合作期间的相关损失也会获得赔偿。

      2012年7月21日,公司宣布合作经营生产的三个车间停产,三个车间合计占公司总营收比重达到80%,其中包括中密度纤维板生产线。但是,公司的麻烦不止于此。停产后,8月9日,公司披露,其中一条生产线的合作方——中密度纤维生产线合作方昆明市超冠人造板公司提起诉讼。该原告认为,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签订后,其投入了数百万元完成技改,并向上市公司支付600万元的保底收益,但是由于原料供应不及时,项目实际亏损达1400多万元。为此,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被告按照比例承担亏损,但被告至今未予理睬,故而提起诉讼。

      投资不仅未带来利益,反而使得上市公司面临诉讼风险。不过,公司今日的公告显示,ST景谷正在努力希望使该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据称,ST景谷已反诉超冠公司,并且在2013年1月16日获得法院的受理通知书。根据公司的诉讼请求,除了要求解除双方的合作协议,超冠公司支付公司800万违约金外,公司还要求对方承担方合作经营期间新形成的债务余额749万元、所欠税款227万元及损失2088万元。

      对于提出反诉的原因,上市公司称,2011年底,超冠公司突然自行终止协议,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除了应缴员工社会报销金、工会经费等之外,2012年1至9月停产损失540万元,上述款项合计达到2088万元。同时,大批超冠公司以上市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相对人找上门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合同债务余额749万元,严重扰乱了反诉人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秩序。由此,公司选择向普洱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反诉请求,认为超冠公司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

      公告同时披露,在1月9日,普洱中院曾开庭对案件做出审理和调解,但调解最终没有结果,目前反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事实上,由于上述三个合作车间的停产,以及公司四至六车间设备检修而停产,上市公司因三个月内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而被实施“ST”。与此同时,公司资金紧张,并且2012年前三季度亏损,全年业绩也不容乐观。因此,如果上述反诉请求能够获得全部支持,将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紧张的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