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9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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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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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A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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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B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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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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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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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为:债券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10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15%;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票限于新股申购、可转债转股获得,不在二级市场主动买入股票及权证。上述投资比例限制自基金合同生效6个月起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时,本基金已达到上述比例限制。
2)本基金的上述业绩表现数据已经过基金托管人的复核。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从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2、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0.6%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 × 0.2% ÷ 当年天数,其中: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 销售服务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0.8%,在申购时收取并由申购人承担,按申购金额分段设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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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赎回费用
A 类与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0.15%,按持有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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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赎回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资产,赎回费归基金资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25%。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变更了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
2、更新了基金经理的部分信息;
3、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部分信息;
4、更新了代销机构的部分信息;
5、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
6、更新了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
7、在“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列举了本基金自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
自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11月30日,与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公告如下:
1、2012年6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2012年6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012年6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网上银行及移动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2012年7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2012半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公告。
5、2012年7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6、2012年7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代为履行基金经理职责的公告。
7、2012年7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本基金2012年第2季度报告。
8、2012年8月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9、2012年8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10、2012年8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参加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展的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2012年8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12、2012年8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13、2012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本基金2012年半年度报告。
14、2012年9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投资光明乳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15、2012年9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的股票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16、2012年9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恢复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南岭民爆股票进行市价估值的公告。
17、2012年9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18、2012年9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19、2012年9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012年10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1、2012年10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2、2012年10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实施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3、2012年10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本基金2012年第3季度报告。
24、2012年10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5、2012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26、2012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27、2012年11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28、2012年11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的股票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签署日期: 2013年1月4日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9日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197,296.93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6,470,138.20 |
| 5 | 应收申购款 | 6,969.19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6,674,404.32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0015 | 石化转债 | 31,632,230.00 | 9.21 |
| 2 | 113001 | 中行转债 | 18,847,360.00 | 5.49 |
| 3 | 110018 | 国电转债 | 11,322,720.00 | 3.30 |
| 4 | 110016 | 川投转债 | 4,362,627.60 | 1.27 |
| 5 | 110013 | 国投转债 | 3,809,155.80 | 1.11 |
| 6 | 110012 | 海运转债 | 2,277,135.80 | 0.66 |
| 7 | 125731 | 美丰转债 | 2,189,380.00 | 0.64 |
| 8 | 110011 | 歌华转债 | 1,856,200.00 | 0.54 |
| 9 | 125709 | 唐钢转债 | 1,316,556.00 | 0.38 |
| 10 | 110017 | 中海转债 | 1,121,489.60 | 0.33 |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08年12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2.40% | 0.11% | -2.80% | 0.12% | 5.20% | -0.01% |
| 2010年 | 13.63% | 0.25% | -0.87% | 0.10% | 14.50% | 0.15% |
| 2011年 | -6.45% | 0.24% | 2.52% | 0.11% | -8.97% | 0.13% |
| 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5.67% | 0.17% | -0.38% | 0.08% | 6.05% | 0.09% |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9月30日 | 15.02% | 0.20% | -1.59% | 0.11% | 16.61% | 0.09% |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08年12月0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2.10% | 0.12% | -2.80% | 0.12% | 4.90% | 0.00% |
| 2010年 | 13.18% | 0.25% | -0.87% | 0.10% | 14.05% | 0.15% |
| 2011年 | -6.77% | 0.23% | 2.52% | 0.11% | -9.29% | 0.12% |
| 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 | 5.40% | 0.17% | -0.38% | 0.08% | 5.78% | 0.09% |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9月30日 | 13.55% | 0.20% | -1.59% | 0.11% | 15.14% | 0.09% |
| 申购金额(元) | 申购费率 |
| 100万以下 | 0.80% |
| 100万(含)~500万 | 0.50% |
| 500万(含)~1000万 | 0.30% |
| 1000万(含)以上 | 1000元 |
| 持有时间 | 赎回费率 |
| 30天以下 | 0.15% |
| 30天(含)至1年以下 | 0.10% |
| 1年(含)至2年以下 | 0.05% |
| 2年(含)以上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