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3-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ST佳电 公告编号:2013-08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收到股东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函,该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13,711,963股质押给万向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由6个月变更为12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1月14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票113,711,9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0%。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
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