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特别报道
  • 6:特别报道
  • 7:观点·专栏
  • 8:公司
  • 9:市场
  • 10:市场趋势
  • 11:开市大吉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109:信息披露
  • 110:信息披露
  • 111:信息披露
  • 112:信息披露
  • 113:信息披露
  • 114:信息披露
  • 115:信息披露
  • 116:信息披露
  • 117:信息披露
  • 118:信息披露
  • 119:信息披露
  • 120:信息披露
  • 121:信息披露
  • 122:信息披露
  • 123:信息披露
  • 124:信息披露
  • 125:信息披露
  • 126:信息披露
  • 127:信息披露
  • 128:信息披露
  • 129:信息披露
  • 130:信息披露
  • 131:信息披露
  • 132:信息披露
  • 133:信息披露
  • 134:信息披露
  • 135:信息披露
  • 136:信息披露
  • 137:信息披露
  • 138:信息披露
  • 139:信息披露
  • 140:信息披露
  • 141:信息披露
  • 142:信息披露
  • 143:信息披露
  • 144:信息披露
  • 145:信息披露
  • 146:信息披露
  • 147:信息披露
  • 148:信息披露
  • 149:信息披露
  • 150:信息披露
  • 151:信息披露
  • 152:信息披露
  • 153:信息披露
  • 154:信息披露
  • 155:信息披露
  • 156:信息披露
  • 157:信息披露
  • 158:信息披露
  • 159:信息披露
  • 160: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周刊
  • A3:基金周刊
  • A4:基金周刊
  • A5:基金周刊
  • A6:基金周刊
  • A7:基金周刊
  • A8:基金周刊
  • A10:基金周刊
  • A11:基金周刊
  • A12:基金周刊
  • A13:基金周刊
  • A14:基金周刊
  • A15:基金周刊
  • A16:基金周刊
  •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 诺德优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  
    2013年1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7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70版:信息披露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诺德优选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诺德双翼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3-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注: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成立于2012年9月10日,图示时间段为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本基金建仓期为2012年9月10日至2013年3月9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任职日期是指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作出决定并履行必要备案程序后对外公告的任职日期;证券从业的含义遵守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经建立了投资决策及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此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公司交易系统中使用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委托。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对投资组合的同向与反向交易和其他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对发现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报告。该办法覆盖异常交易的类型、界定标准、监控方法与识别程序、对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等内容并得到有效执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也未发现存在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自行开发的指数基金管理系统,采用系统管理和人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基金日常运作中所碰到的申购赎回处理等事件,使得本基金的年化波动率控制在与业绩基准基本相当的水平。

      报告期内本基金遵循被动化指数投资策略,努力控制净值表现与业绩基准的偏差,从实际效果来看报告期内本基金与业绩基准收益的偏差主要来源于9月份建仓期大量买入交易产生的10月份清算备付金占用、申购赎回和三位小数净值计算带来的跟踪误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4元,累计净值为 1.054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0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3.9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3年,我们对宏观经济较为乐观,随着一系列逆周期政策的逐步见效,周期性的经济减速即将结束,企业盈利数据有望得到改善。A股市场在经历长期下跌之后,将迎来较好的投资时机。

      2013年一季度我们认为有望延续2012年四季度的周期股行情,但是个股的分化可能会比较大,年初流动性较为宽松,投资者对经济复苏预期较高,年初投资者风险偏好也较高。

      本基金将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主要投资目标,期望本基金为投资者进一步分享中国经济的未来长期成长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2.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转股期可转债。

      5.8.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8.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2、《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第4季度报告原文。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nuodefund.com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免费查阅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0009,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lordabbettchina.com。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2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